停紅燈被後車追撞.對方理由再多,錯的還是對方
第一時間警察也在場..
為什麼兩位當事者都沒當場做筆錄??也沒訊問也雙方事由??
就算是當場雙方和解,也需要雙方簽名做為結案..
如果不和解.則警局會有備案..所以到警局一定可以調出資料
而且那位交警是那一家分處所的?大大有記錄下來嗎..直接去調記錄..
如果沒有記錄,就打警政署專線,舉報那位交警..也順便投書蘋果日報一下
最簡單的就是資料蒐集蒐集找你那區的立委.也順便找水果日報來拍一下
選舉快到了,這招最有效,不到1天就會有回覆了
辛亥隧道那一條在入隧道之前的路是很長的緩坡道..
每個人油門都是摧到底的..大大下次騎過那邊的時候要小心一點囉
看樓主的說明經過,我想當場的員警應該沒有量測煞車距離,而且也沒有做筆錄的樣子!!~~~
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樓主直接找蘋果....省時又快速!!~~
因為本人不太相信政風室或督察室那種東西,除非今天你可以親眼目睹他被懲處,那我就另當別論
原則當車禍發生的時候,員警接獲通報前來的反應會有兩種(有多的請各位大大補充,謝謝!!)
第一種是先看有沒有人受傷,然後開始詢問兩方人員肇事原因及撞擊地點,接著就會開始在路面標記並測量
煞車痕跡及車輛停止行進位置等相關距離標示,最後輪流坐進警車做筆錄並得到一張有雙方資料的報案證明
當然最後員警都還是會再問一次,你們要怎樣解決,並且說明幾個月會可以到裁決那邊調裁決證明出來
第二種則是沒有進行量測等相關作業,員警會在他認為合理的情況下要求兩造和解或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並且沒有留下任何紀錄或是只有簡單的記在他的小本子上面,最後當作沒這件事情發生。
不過我相信一般來說接獲報案的員警應該都會執行一定該執行的程序(至少我遇過的都有),除非是那種沒人
受傷或是經判定是鬧劇的那種(我有一次經驗),不然一定都要執行他的SOP
最後還是希望樓主可以早日康復討回公道;順帶一提,台灣還有有一些盡責的好員警需要大家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