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jackson wrote:
小孩朝人行道開車門為(恕刪)


台灣鬼島!機車最好會也最好能上高速公路
正常人不會把機車騎上高速公路

特例不算通例

jilleve wrote:
前幾天我人還好好的在...(恕刪)


你媽在人行道騎摩托車?

他也這樣敎你嗎?
jilleve wrote:
我懂他們的意思,我也只是想確認說,真的不需要教導孩子開門應該注意前後方嗎?對方的家長認為孩子沒有錯,我也並非針對孩子,只是成人畢竟還是需對孩童做提醒不是?什麼樣的路什麼樣的人都有,那之後又有這麼樣的事情發生..
我知道孩子方面怕他有陰影該講的會講
只是針對於他們認為孩子沒有錯,所以不用預防注意嗎?

看來閣下還是不懂
對方怎麼認為他們孩子有沒有錯那不是重點
對錯要判也是檢察官或法官去判
對方孩子要怎麼教, 要教些什麼, 也不是你能管的, 又不是你的孩子
你只要管你的母親在這個案子上有沒有錯, 該不該道歉, 這樣而已
難道你認為你母親是零肇責完全無錯?
所以不用道歉?
若是的話, 那就上法院爭取認同吧
別已經是成年人了, 還要別人教才知道自己有錯該道歉, 那應該是小孩子的專利
a120300815 wrote:
小朋友因為別人違規都(恕刪)

+100
事實證明
三寶基因是會遺傳的
不管是 開車的 騎車的 還是行人 在馬路上最好都不要分心
有時候真的很難預料 會有什麼情況發生

像我有時候右轉 (是單行道)
通常都會注意來車方向
但誰會想到會有逆向的機車過來

看不見的盲區 突然衝出來車或人
這類的交通事故也很多
人行道原來可以騎機車!趕快記下來
jilleve wrote:
我知道的,自己媽媽也...(恕刪)

双方都有過錯,一個在人行道騎機車(紅單一張),一個未注意 開啟車門,致人傷害(過失傷害,刑事)(有没有違停?)。平和一點,公所 調解 解決(叫上保險公司賠)。魚死網破上法院去。
路人39 wrote:
看來閣下還是不懂對方(恕刪)


說的很對
樓主先問問自己
令堂無需道歉嗎?
如果令堂是動力車具
這個事件就變成車禍案件
雙方還需依肇事比例負擔車禍的總損失
如果對方是名車?
可能要賠更多
看了諸大德發言,真的是心有感促

帶小孩上街過馬路,車輛沒有禮讓行人過人行道,險相環生。
我不希望我的小孩走在路上不安全,所以我開車刻意禮讓行人,就算違規的行人也要應該禮讓。

我希望小孩在社區能自由的行走奔跑。所以我在社區行車刻意放慢車速,甚至比前方行人還慢。

我希望小孩騎車或行走安全,所以超前時,刻意保持一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以防對方突然偏移。

我希望小孩能安全的走在人行道,所以我不會騎上人行道,如不得已,會很慢慢的騎。

我希望我的小孩是安全的,所以我刻意營造安全的環境,並企圖影響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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