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啦嘎啦 wrote:話說我女兒跟我抗議不要戴自行車的帽子,昨天去大潤發買安全帽,有很認真的把坤成的挑掉,唉!我真的認真了...(恕刪) 從小就教育,這點不錯等到有刺激一點的報導買一份去班上傳閱自由時報的那篇,都是雞皮副總喊冤的聲音
警局可以接受提告然後轉交地檢署問題是...檢察官那一關過的去嗎?能不能送上法院都是個問題翻了好幾次路邊大的文章真的看不出有攻擊廠商商譽字眼頂多就是提出疑問而以呀提出疑問有罪嗎?想太多...這裡是台灣TAIWAN啦
tangochen wrote:如果坤成看到不爽網的「GP-5 幻象2000開箱文」,應該只想告不爽網吧,哈哈......(恕刪) 有圖片有真相的鐵證,能要告什麼呢?告...告...."告解"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