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onChen wrote:本公司已於今日上午至...(恕刪) 讚啦,沒圖沒真相,快拿真相出來,別讓大家認為只是紙老虎.但如果拿不出真相,你可能要請教律師這樣的文章是否構成恐嚇之嫌.如果發這篇文章不是老闆指使的,那你最好快點自己請辭,免得弄得被公司開除很難看. 畢竟大部份的老闆不會這樣處理危機的.如果是老闆指使的,那可能公司沒有請律師顧問, 不清楚自己可以仗著哪一條哪一款來告人.無論是哪一種狀況,我只能遺憾的給予貴公司祝福, 希望貴公司能撐過這一關.
pojocheng wrote:今天晚上和媽媽去家樂福逛…機車百貨區順便看一下帽子原來多年前的SUPA和現在的GP-5都是同一家做的哦?還有掛哪些牌子呀?那個Marushin也是嗎?M2-R?Costco裡的ARC? supA、飛燕牌、GP-5、ARC、還有一個之前有人PO過!大賣場才看的到的~我忘記啥名字了上述都是坤成的產品...其他的都不是...
MG34 wrote:supA、飛燕牌、GP-5、ARC、還有一個之前有人PO過!大賣場才看的到的~我忘記啥名字了上述都是坤成的產品......(恕刪) 哇…中獎了~要完全避開還真不容易~上個月想說我爸載我的舊海鳥帽也三年了…和老媽去Costco買頂ARC反正也不過700元左右還好真的只是騎買菜車戴的…每天 家裡<-->早市剛剛下樓看我的Marushin…是得安
斑馬587 wrote:如果這個誹謗罪成立判輸的話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役科罰金五百元以下意思是不想坐牢的話只要交最多五百元就可以了嗎? 不是。意思是說,視情節輕重,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易科罰金五百元以下」中,法官會三種選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