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大樓了...看到第十頁就不想看,直接跳到最後一頁不過沒想到不爽的人這麼多阿原本對GP5還有好印象..(因為某五郎是顧問= =+加上帽子便宜又好看)可是看到某業務的回應....我以後不會買GP5的帽了(OS:對不起我沒有珍惜小朋友..我買過一頂雞皮舞的帽..)
拍泥當搞笑郎 wrote:坤成說要某人3天之內...(恕刪) 話說~~~離三天期限(2008-11-20 14:32)還有2個小時又6分鐘吧!!各位客官,請繼續看下去~~~~小弟只是上來提醒大家注意時間,這樣應該不會被告吧!?
整件事件紛紛擾擾但是公道自在人心以目前來看似乎要朝向同行中傷對外定調雖然目前網路資訊的力量還不及電視報章媒體但是別忽視未來的消費主力一定會使用網路不管如何企業該有的態度還是要有除非不想永續經營...依我看企業就算贏了面子也會輸了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