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半年前

上班途中

後方有台汽車

瘋狂的亂按喇叭

我覺得怪

我就靠邊讓他過了

誰知汽車一路逆向超車

看到對向有汽車過來

就直接往原直行方向車道靠

靠倒一台小QC

汽車沒有停

我就追上去

約一百五十公尺左右

汽車右轉

大約也是一兩百公尺左右被我追上靠邊停

告知他撞到人了跟我回現場



後來他有回現場

與警察告知後

留下資料我就去上班了

六天後

傷者往生

最近再次收到警察電話請我回去補做筆錄

說檢察官要釐清我在哪裡追倒他

但是都半年了我只能評印象

但是確定肇事者有右轉

而且超過一百公尺以上才停車

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唉....

希望趕快結案

還家屬一個公道
這不算肇事逃逸不然算什麼................

那每個人撞到別人都說不知道就好了
larchin wrote:
大約半年前上班途中後...(恕刪)


向有正義感的大大致敬)))))
看不懂事實的是藝術,看得懂藝術才是事實。用心看,不要只用眼睛。我是雙子座裡的一位平凡人~
樓主真是太偉大了

這傢伙應該是跑不掉了

不過也想知道這種落跑到一半被逮回的

有沒有算逃逸啊

不管怎樣趕快還給家屬一個公道吧

larchin wrote:
大約半年前上班途中後...(恕刪)

靠倒一台Q是怎樣? 竟然可以讓對方六天後往生....

不知道那開車的是在趕甚麼
肇事逃逸有兩種
一種是撞到別人然後逃走
另一種是你被撞覺得沒事就一了了之
反過來被咬
larchin wrote:
大約半年前上班途中後...(恕刪)



給樓主致敬
給亡者致哀

半年前,怎麼會現在才在補筆錄?
台灣的Police,
這種事情前幾天才在朋友身上發生

被砂石車撞道,引擎直接折兩半

剎車痕長達一百公尺,不過還好人擦傷而已

肇事逃逸的定義在

無交談直接離開現場

就算肇逃

碰撞之後就算沒有保持現場開離現場

但是只要有交談就不算肇逃

以上敘述是當時我在做筆錄的時候一位警官說的
59478 wrote:
半年前,怎麼會現在才在補筆錄?
台灣的Police

這沒什麼啊!
很多單純的案件都變懸案了
唉~ 辦案的速度真慢...


肇事逃逸的標準,好像是要有「傷者」;不管是撞人的 還是 被撞的,只有這之間有人受傷,不管哪一方跑掉,就算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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