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半年前
上班途中
後方有台汽車
瘋狂的亂按喇叭
我覺得怪
我就靠邊讓他過了
誰知汽車一路逆向超車
看到對向有汽車過來
就直接往原直行方向車道靠
靠倒一台小QC
汽車沒有停
我就追上去
約一百五十公尺左右
汽車右轉
大約也是一兩百公尺左右被我追上靠邊停
告知他撞到人了跟我回現場
後來他有回現場
與警察告知後
留下資料我就去上班了
六天後
傷者往生
最近再次收到警察電話請我回去補做筆錄
說檢察官要釐清我在哪裡追倒他
但是都半年了我只能評印象
但是確定肇事者有右轉
而且超過一百公尺以上才停車
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唉....
希望趕快結案
還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