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駕駛男子酒後牽車算酒駕挨罰(轉貼)

移動=駕駛 男子酒後牽車算酒駕挨罰


新北市一名魏姓男子,6月份跟朋友聚會喝酒唱歌,離開時就把機車從停車格移出來,牽了5、6公尺,讓女友騎車載他回家,但這個舉動被路邊臨檢的員警認定酒駕,男子氣的當場拒絕酒測,於是被開了張6萬元的罰單,還吊銷駕照,男子不服向法院提出異議,法官引用高院判例,只要讓機車移動,都算駕駛機車,駁回他的申訴。


TVBS記者賴建志:「當時魏姓男子把摩托車從停車格拉出來,幫女友往前移了大約5、6公尺,可是(路上)被員警攔了下來,沒想到因為他當時有喝酒,員警認為他喝酒牽車就是酒駕。」

6月份,魏姓男子就是和女友來到三重這家KTV和朋友聚會,喝酒之後騎車離開,沒想到在路上遇到警察欄檢,他向警方表示,當時有喝酒,知道不能騎車,所以先把機車從停車格移出來,牽了5、6公尺後,交給沒喝酒的女友騎車,載他回家,卻被員警認定酒駕,他氣的拒絕酒測,結果被開了6萬元的罰單,還吊銷駕照。

魏姓男子不服氣,向法院聲明異議,沒想到法官引用高院的判例,認為只要機車在道路上,用人力、電力、獸力等其他方式,讓機車行進,都算駕駛機車。

網路上大學搞笑影片,用人力拖拉機車,按照法院的定義,車上的2名學生也算騎車,沒戴安全帽罪加一等,警方表示,對於酒後牽機車,不會刻意開單,只不過魏姓男子的說辭,不被法官採信,還是得接受裁罰。



轉貼自 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1/8/2yj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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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小心唷~~

還有大家對這看法如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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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被鎖了
這篇也命不久矣
法律就是法律

蓋世餅乾 wrote:
移動=駕駛 男子酒後...(恕刪)


酒後騎腳踏車比酒後牽摩托車更危險,台灣的法律真的是漏洞百出。
錢是萬能的!!!錢是萬能的!!!錢是萬能的!!!
下次就去警察局附近,一堆警察也都用牽的上人行道,
看看法官怎麼解釋....
被罰的原因根本不是牽車,去看看判決書吧!!不看判決書也要爬文啊...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法官引用高院判例,只要讓機車移動,都算駕駛機車,駁回他的申訴。
重點在只要移動機車,管你用啥方法,都算駕駛機車。
在人行道上駕駛機車是違規的,只是應用法官的判例原因來看看同一個法官會怎麼判。
那這樣子 路上看一堆人為了省待轉時間牽車 或是牽車迴轉 不就都算紅燈左轉跟右轉囉...
原來沒有駕照不能牽摩托車...不然算無照駕駛~~~
不好意思借問一下,
判決書要去哪裡看啊?
我十分想要了解啊!

SaintChris wrote:
被罰的原因根本不是牽...(恕刪)
If your pictures aren't good enough, you're not close enough.

蓋世餅乾 wrote:
移動=駕駛 男子酒後...(恕刪)

我看他實際上是要騎車了
被警察抓包硬凹是要牽給別人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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