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結果出來了
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
我則是未禮讓直行車
我並不想要獅子大開口,想a對方修車錢和醫療費,只是不想受傷還要賠對方修車錢(雖然大概只有幾千塊)
這次就當學了一堂課,以後騎車寧可騎遠一點,到可待轉的地方再左轉,也不要在無號誌的路口直接左轉
,之後騎車都會很乖了吧!
錢都是小事,看到住院期間,家長的擔心,勞累,知道自己以後一定要萬分小心,不能再讓父母操心了,
如果自己出了什麼事,再也無法挽回,無法想像媽媽會有多傷心
感謝各位網友回覆,讓我知道自己錯的地方,還有保險相關的理賠事宜,現在盡快處理後續,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如果最後該我賠,那我也不會逃避,該賠就賠吧
奉勸各位學生,年輕人,騎車小心,遵守交通規則,寧可早點出門,有充裕的時間,不要想快10分鐘,慢十天回家
最後再次感謝有認真看,認真回覆的大大,讓我知道其車應有的觀念、看法,感謝,受教了!!!
祝各位行車平安
如果沒有的話 救護部分不是他的專業 只要您人是清醒的 我想他大概也是想趕緊做完筆錄 然後回警局做後續動作!
不過基本上沒有注意到傷者的情形 這似乎有些...........不太好啦!

開單的部分我只能說很遺憾 即便都是事實 但未帶行.駕照也開有點............

做筆錄時是否有告知員警對方在車禍後的第一時間就移動了您的機車? 筆錄上是否有註明?
沒記錯的話 整個流程應該是先私下和解 不行則改走調解委員會(可跳過) 再不行才上法院 或許可以先申請調解委員會看看!
滿30天就先去申請初步研判表吧 免費的 大致上可以先看出誰的肇事責任較大(應該是樓主您)
對研判表結果若是有異議 再自掏腰包花$3000去做鑑定
強制險應該是跟雙方有沒有和解無關 只要你有醫院單據 在20萬的額度內你實看多少錢就實賠多少錢
韌帶方面的問題應該得詢問一下醫師 請醫師在診斷證明上方註明 若無法證明是因為車禍而造成損傷 我想保險公司不會那麼佛心一併概括承受!
如果車子不急著用就先別修了 不過可以先去估價
最後 關於對方車速部分 我想就不必多加揣測了 畢竟你沒有證據證明 這方面就是各說各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