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小弟陪友人去參加車禍調解,因友人騎機車出巷口不慎與騎機車的老婦人發生碰撞,對方左手腕骨折,因道路主從關係友人知道錯一定較多,故在住院期間每天都去探望,對方出院亦不定時打電話慰問,對方也表示只會要求醫療費用不會亂開價,這讓我朋友寛心不少,誰知第一次調解時對方委託人竟開出近40萬的和解金讓我朋友傻眼...
第二次調解時朋友請我陪他去看內容有無可降之處,對方要求有醫療費、看護費、車輛修理(無單據)、薪資(要求半年但診斷證明開立休養三個月)、精神賠償(十萬),其中爭議較大的就是看護費、薪資及精神賠償,因對方在發生車禍時並無工作(有保母證),看護費有保險理賠(一日1200,對方要求2000),調解委員認為這兩樣是不能要求賠償,對方就一直說我們觀念不同,後來委員問我朋友願賠多少,經討論就願賠醫療及車輛修理另加精神賠償一萬元,之後就被請去出由委員跟對方協商,沒多久就聽到對方對委員拍桌子,不久委員鐵青著臉出來請我們回去說對方要20萬,我朋友說無法接受,對方就說那法院見~

經過這次我跟我朋友只有一個共識,也奉勸各位行車一定要小心,還有保險一定要加保第三責任及意外險...

順便想請問各位大大~
1如果真的上法院,會如同委員所說對方薪資及看護費不用賠?
2朋友是學生有在打工一個月約一萬元,精神賠償會賠很高嗎?
3朋友怕進法院會有前科加易科罰金的問題,需不需在申請調解?

還望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一下~
文章關鍵字
1.薪資及看護費不用賠?
先以薪資看 要有繳稅證明或薪資證明
既然說有保母證,我想應該會說做保母再兼職其他工作
但是一定都是領現金,所以提不出任何證明文件
上法院可能以基本薪資計算

再來說看護費,看護要以醫生說得算
因此要看醫院診斷書上醫師囑言是否有說需專人看護,時間多久
上法院會發函醫院詢問

2.打工一個月約一萬元,精神賠償會賠很高嗎?
精神慰撫金是參考雙方社經地位、收入等,無標準

3.進法院會有前科加易科罰金的問題,需不需在申請調解?
發生交通事故會有所謂的民刑事
刑事就是朋友擔心的前科與易科罰金
民事就是賠償問題
假設對方提告後,不管民刑事法院皆會希望雙方和解
因此會要求雙方和解,地點在鄉政市公所的調解會或法院的調解庭
依文章所述傷勢,刑事確定為過失傷害,上限為6個月,一天900到1200元
沒和解的話,我推測罰金會3到6萬元之間
因此可將賠付金額提高至3-6萬元(雖說對方一定不會答應)

為什麼會開到40萬元呢
因為委託人要拿3成阿
直接上法院就好了 會有委託人 就是對方想要多詐點錢

保險理賠方面 如果沒猜錯 應該是在醫院都看得到的保險黃牛搞得鬼

那些人為了要分點羹 會從你這邊多詐一點 然後再從保險公司在多詐一點

無本生意啊 所以既然要上法院就上吧 看法官怎麼判再說 上法院還賠更少呢
arl wrote:
前些日子小弟陪友人去參加車禍調解,因友人騎機車出巷口不慎與騎機車的老婦人發生碰撞,對方左手腕骨折,因道路主從關係友人知道錯一定較多,故在住院期間每天都去探望,對方出院亦不定時打電話慰問,對方也表示只會要求醫療費用不會亂開價,這讓我朋友寛心不少,誰知第一次調解時對方委託人竟開出近40萬的和解金讓我朋友傻眼...
第二次調解時朋友請我陪他去看內容有無可降之處,對方要求有醫療費、看護費、車輛修理(無單據)、薪資(要求半年但診斷證明開立休養三個月)、精神賠償(十萬),其中爭議較大的就是看護費、薪資及精神賠償,因對方在發生車禍時並無工作(有保母證),看護費有保險理賠(一日1200,對方要求2000),調解委員認為這兩樣是不能要求賠償,對方就一直說我們觀念不同,後來委員問我朋友願賠多少,經討論就願賠醫療及車輛修理另加精神賠償一萬元,之後就被請去出由委員跟對方協商,沒多久就聽到對方對委員拍桌子,不久委員鐵青著臉出來請我們回去說對方要20萬,我朋友說無法接受,對方就說那法院見~

經過這次我跟我朋友只有一個共識,也奉勸各位行車一定要小心,還有保險一定要加保第三責任及意外險...

順便想請問各位大大~
1如果真的上法院,會如同委員所說對方薪資及看護費不用賠?
2朋友是學生有在打工一個月約一萬元,精神賠償會賠很高嗎?
3朋友怕進法院會有前科加易科罰金的問題,需不需在申請調解?

還望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一下~


一般人都認為跑法院很麻煩,確實如此沒錯。
一個小小民事案件,一次不行,跑第二次。第二次不行,跑第三次。這樣夠煩了吧!
但是~~~
為了少麻煩,就任由不合理的要來宰割嗎?
法院見就跟他法院見,總是要替自己爭口氣、爭一個合理的結果。
10萬~別談!20萬~不行!40萬~更不可能。
若法院判賠也是會根據雙方的背景及證據,不是對方說了算了。

跟你朋友說,不是什麼大案件,只是小車禍,法院沒什麼好怕的。
態度好一點、誠懇一點、老實一點,法官就會袒護你多一點。

補充一下案例!
三年前,我姪子還在服役時(自願役士官),開車轉彎害一對夫妻撞上。
對方男的鼻梁骨斷裂、右肩鎖骨斷裂。女的右前臂斷裂,臉部擦傷。
這樣賠多少?
40萬?~免!30萬?~免!20萬?~也免!10萬?~不可能!
全部花了3600元紅包一包+白蘭氏雞精12瓶+高鈣奶粉2罐+8萬+水梨禮盒一盒。
因為對方住院期間,我方(事主、事主父母、我)不斷探視、關切,出院後也是詢問不斷。
對方要求30萬元,和解談不成,也是上法院。
到最後判賠精神賠償+2個月薪資所得(男的,女的無工作。無證據,依照基本底薪),一共8萬元。
事情的過程誠意很重要,你朋友若有做到了,在法院裡大多會有好一點的條件。
講白了,不想要有前科就是用錢去和解
進到法院,法官判下來,就是前科+易科罰金(一個月三萬)+對方提出的賠償(法官來判)

你朋友的情況,應該會判兩個月左右,兩個月易科罰金就是6萬+其他賠償算4萬好了,整數10萬+前科

對方要20萬,另外10萬就當作買回前科紀錄,就看你朋友覺得值不值得

一旦法官判下來,就一定會有前科紀錄,事後和解,緩刑機率比較大
想請教,我爸去年10/18被對方撞斷左大腿,粉碎性骨折,目前還在家中休養,預計最近調解,關於賠償金的部分應向對方索賠多少才合理?? 這幾個月來又逢我老婆生雙胞胎,要照顧兩個小的又要照顧老的,真的感覺天翻地覆永無安寧之日....
事故形成
我想當事人都不願意發生
所以解決時
應該是補償損失得最低限度(當作是過運)
但是現在資訊發達
各種言論都有
逞罰性賠償
要這要那.....代步車.精神損失................
我覺得很無奈
蓄意跟過失應該很好判定吧
要那些補償............是不是直接提告謀殺比較合理

又有人挖屍體...刪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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