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 因停在路邊去隔壁辦事 ~ 然後要去牽車時 ~ 發現機車停的位置往前至少一台摩托車的距離 ~然後正對面店家的主人說我轉頭左手邊要轉出去的車撞倒我的機車 ~ 我回頭看也掩沒在車陣中了 ~但辦完事後走出大門走在路邊是有看到那台車 ~看了看自己的車 ~ 沒什麼車損 ~ 也因為車況老舊了 ~ 也看不太出來了 ~ 想說還有事情就算了 ~請教各位 ~ 這樣我可以不報警處理嗎??? ~ 後續會有問題嗎??? 感謝各位
您是停路邊被撞的,因為只有車損,沒有人傷,所以就算當下請警察筆錄之後通知對方到案談賠償,也要證明您車損是對方造成的---要請假去調解,而且對方就算不到您也要準備證據證明,老實說只是一口氣,人沒受傷車沒大損就算了,因為舊車還有折舊計價問題,當面雙方吵那幾百塊差額對比請假就不一定划算了---如果您時間很多可以玩玩看,但真心建議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