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1788 wrote:
同意+1 騎水溝蓋不...(恕刪)
水溝蓋這招好像真的很多人用
還有上人行道的
招數真多
cps369 wrote:
水溝蓋這招好像真的很...(恕刪)
galant0157 wrote:
我覺得你講的話更超過...(恕刪)
ilikegoodgod wrote:
我感覺我很矛盾!
我原本是完全支持依規定開罰的那群人,
不管什麼規則都一樣!
但看到這影片,我絕的是還有一些空間要討論。
那就是「寬容值」!
如果在搶紅燈時的那一瞬間,車輛還有半顆輪胎還壓在停止線上,
那是不是要罰?
駕駛機動車量不小心超速(58、59、60km/h),是否會因機器太過敏感,
導致根本還沒超速(經由專業儀器測量),卻啟動照相機?
由這影片看來,相機在車輛後方,視角來說很有可能在車輛還沒越線(在臨界點)時就被拍照。
如果是這台小機車真的碰線被拍照,
那比他長20公分的馬車,會不會因為車身較長,導致在停止線前五公分就被拍照?
我覺得這須要一個寬容值,十幾公分不多,但夠了。
有合理的寬容,可省去很多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