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將近小心荷包<1月10日一早就遇到警察在偷拍照搶你荷包的錢>警察杯杯之單眼偷拍


v38902104 wrote:
檢舉警察會來做個樣子...(恕刪)


多打幾次而且要密集一點
勤務中心就會打電話過來了解
處理會積極點
市民大道變電箱也有,大家要注意啊
警察執法沒有錯,但是有沒想想為何會有大量機車會騎上禁行機車道?明顯的是道路設計不佳。這能解決嗎??

chchris8888 wrote:
右側常有公車停靠...(恕刪)


我也有用這點去申訴過

警察回來的公文

簡單白話的說:你要等公車開走了才能過,否則請停在後面等待

大大有用這點申訴成功過嗎?

我只是想知道一下


opelisc2000 wrote:
我還曾經看過警察違規停在紅線上,卻下車拍照違規


執行公務中
不然救護車是不是要找到車位
再把擔架推過去?
去年12月一到
很多地方的新超速照相就啟用
且很多條伯就開始偷拍抓違規超速
年關將近這些事會發生自己要知道



gn01290052 wrote:
今天早上在台北市基隆...(恕刪)
看來不少人是蠻贊同惡法亦法的
國家需要多一點這種人
內政部警政署曾發過文
關於取締禁行機車
1.以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之車道為重點執行路段。
2.取締時應排除妨礙機車通行之障礙(如併排臨時停車、停車或外側二車道有其他障礙物等)。如以科學儀器採證之照片或錄影資料,應能顯示外(右側)車道狀況。
3.在交岔路口遠端30公尺內,不得取締。
4.以現場攔檢或錄影採證方式執行。

不知還有沒效
有要申訴的可以試試
--
禁行機車早該取消
何況該路段上面還有只有四輪以上和重機可以走的高架橋
平日不做虧心事
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只能說
違規被開單就不要靠杯
願賭服輸
你當那些守規矩的用路人都是笨蛋
就是那些愛違規投機取巧的人聰明嗎??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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