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環保局單方公告禁止二行程機車上路明顯違法?


最愛威尼斯 wrote:
就淘汰家中老舊的二行...(恕刪)


大陸禁摩 ... 實際上是為了降低犯罪率 ...

而不是為了環保

而且路上還是一堆 , 認識的不會被抓 , 本地人扣車罰100 , 外地人扣車罰400

是這邊公安的業外收入 , 都不用開收據的喔


chien_an wrote:
針對KCO949發表...(恕刪)


我來加碼一下吧

80/20法則不曉得大家有沒有聽過

百分之80的財產掌握在百分之20的人手中

百分之80的犯罪發生在百分之20的罪犯身上

百分之80的汙染物由百分之20的汙染源產生

所以要解決百分之80的問題,只要解決百分之20的問題點

同理可證要有效率減少百分之80的污染,必須針對這百分之20的汙染源著手

那麼問題來了2T是百分之20汙染源嗎???答案很明顯,不是

那為什麼會針對2T,可以稍微猜測一下,應該是2T比那百分之20的汙染源阻力要小
所有機車都用最新的環保標準(不知道是5期還6期了)來驗車
不應該用生產年份

另燃料費應隨油徵收

機車太便宜了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chien_an wrote:
針對KCO949發表的言論本人深不以為然!對於他的說法必須做逐一澄清以免誤導大家!...(恕刪)

然而桃縣環保局和KCO949只提供2T與4T機車之比較值,卻沒有告訴我們最大的汙染源是哪一個!顯然這是藉由"妖魔化"二行程機車以達成他們的行政目的!

再巧妙的將汙染的題目對象設定成"車輛"間的比較,來凸顯二行程機車的違規的比例,但卻規避了污染源不只僅有"車輛"的這個問題!...(恕刪)


所言甚是!!
從頭到尾就沒人反對政府大力取締污染源!
而是公務員為圖績效便宜行事的吃相難看!!
其實在這裡大家都是明眼人,
也有許多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

既然有官方人士出現了,
代表樓主的發文在他們眼裡還是有些許"討論"意義的!
(說穿了還是怕輿論壓力吧?)
公務員的位子坐久了很容易忘記"公僕"兩個字怎麼寫,
而行政的"魄力"和"暴力"往往也僅只是一線之隔...
悖離民意越久...越容易發生這種傲慢與偏見的錯誤決策!
這個議題在網路上也許過沒幾天就會沉下去,
但老百姓心中自然都有一把尺!
我們不會去管環保局空保科代理科長過去有什麼豐功偉業,
而會把帳都記在現任縣長的頭上!

chien_an 大大,
後續若針對本案終因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
致損害人民權利或利益需提起訴願之時,
若有需要小弟必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支援(資源)與協助!!
十分感謝您的費心!!

傑克_吳 wrote:
大陸禁摩 ... 實際上是為了降低犯罪率 ...
而不是為了環保...(恕刪)


如今台灣部分地方政府也因行政之怠惰與無能而限制法律所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力...

看來兩岸統一大業指日可待!!
針對桃園市環保局禁行二行程機車的措施,上次我針對KCO949指出高雄、嘉義、和南投也有相同措施這一點,已從民眾受影響的範圍、以及實施的理由,說明桃縣和這三者不同的地方!

這次我將從法律上"比例原則"的角度,指出桃縣環保局以及KCO949所聲稱有法律授權的理由做出說明:

比例原則是源自德國,為"歐陸法系國家"所採用的"違憲審查模型"。當我們認為"某項法律"或"行政措施"可能有違反憲法的疑慮時,就可以用"比例原則"來檢驗其是否違憲。若其可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即為合憲;反之,即為違憲。(摘自維基百科)

比例原則有三個子原則,分別是"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

適當性: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從這一點來看,我之前已指出,桃園縣是北部工業大縣,空氣品質不佳由來已久,空氣污染構成原因十分複雜,大略分析幾種可能的污染源,都看不出來"二行程機車"是"首謀元凶"或是"最大共犯",禁行二行程機車對於桃園縣空氣污染的改善應該沒有太大的幫助。若是將相同手段用在工業區上,我想可能"成果驚人"。

桃縣環保局在新聞稿的宣傳口號是:維護空氣品質,保障縣民健康,徹底還給縣民乾淨的空氣品質。如果禁行二行程機車後,"沒有徹底還給縣民乾淨的空氣品質"呢?請問這算"詐欺"嗎?還是環保局會學馬總統說:世事難料?

必要性: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桃縣環保局明明有多種方法包括:鼓勵民眾拍照檢舉、攔檢、罰款、甚至對個別屢勸不聽的車主禁行、拔牌、沒入...等,迫其改善或報廢。為何偏要用"分段管制"、"全面禁止"這種最激烈的手段,不分好壞、優劣一律開鍘呢?連帶連一些守法、定期保養檢驗的車主跟著倒楣!有必要嗎?

不只居住於桃園縣的二行程車主受影響,連鄰近縣市進入桃園縣工作的2T車主也受波及。高、嘉、投三縣只對"點"做管制,除"管制點"當地居民外,2T車主可選擇不去或繞道行駛,然而桃縣是全境管制禁行,連選擇的權利都沒有!

我覺得"必要性"可以改成: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公務員執行最有利者。如此一來,主其事的人員就不需要勞師動眾,在艷陽高照、塵土飛揚的馬路上執行攔檢、稽查;只要泡杯茶或咖啡待在冷氣房內等著辨識系統回傳資料即可。

衡平性: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限制令一出,不論黑貓白貓、好人壞人一律殺無赦!這些2T車主,尤其是善良守法、定期維修檢驗者,還得勞民傷財,加班借錢去換一台可以讓環保局不礙眼的電動車或4T車,但這些2T車主一定心裡會問:我們的空氣品質真的會因為我們的犧牲,而如同環保局所說得"徹底乾淨"了嗎?


我知道可能是之前高雄率先劃定"空氣品質淨區"獲得社會與論的好評,以至於有些人心癢癢的想東施效顰,加碼跟進。但是給這一些人一個忠告:將高尚的理念化為具體政策之時,要懂得適可而止;事情做過了頭,換來的將不是掌聲,而是口水。不要畫虎不成反類犬了!
從六月底起,預公告三十天,邀請各界表達意見,如果沒有太大異議,隨後將正式公告。

表達意見?好笑!上去那邊留言還會先過濾才會被公告出來

所以剩19天就要開始實施了嗎

biorinko wrote:
從六月底起,預公告三十天,邀請各界表達意見,如果沒有太大異議,隨後將正式公告。
表達意見?好笑!上去那邊留言還會先過濾才會被公告出來
所以剩19天就要開始實施了嗎


還預公告??
球員兼裁判,
"沒有太大異議" 也都是他說了算~
http://www.tyepb.gov.tw/tyepbne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77&article_id=7845

http://www.tyepb.gov.tw/tyepbne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77&article_id=7853

FB上早已暗濤洶湧了喔!
真有心,就一起站出來盡份力量吧!

要不然這樣如何

你拿老舊的二行程車給桃園縣政府

然後他們就換一台過6期噴射的機車給你

PS: 我還要雙避震的喔

tomcatf1 wrote:
還預公告??球員兼裁...(恕刪)


算了~~反正我的車放在新北市,加酒精汽油,其他的不想多說


車牌號碼 EW*-3** EW*-3**
定檢站號 F18 HJ2
檢驗別 定期檢驗 定期檢驗
HC(%) 3359.00 5506.00
CO(%) 0.17 1.78
CO2(%) 8.83 8.60
檢測結果 合格 合格
檢測日期 2011/12/30 2011/01/17
檢測時間 14:04:29 10:52:51
檢測標籤 100F603671 99-H523377

受測油品 酒精汽油 92無鉛


大家不想辦法降低污染值,到最後只是被禁,在正常狀況下四行程125cc檢測值約1000上下

本人已做最大努力,也請車輛權威協助,但目前收到回復為,二行車機車現今無法符合法規

無法協助研究~~~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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