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機車在這條路是沒有禁行機車的
不過重點是,警察杯杯叫樓主到旁邊是要指揮交通疏解車流吧
不聽指揮真的令人詫異(雞腿好吃嗎)
alien_wu wrote:
再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
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
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但建國路只有(內側)快車道及慢車道的劃分,白牌的機車好像就只能走慢車道了。
真的,看不出來差佬那邊食古不化!但某人的老婆到是說出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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