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 Chole wrote:
就在昨天下大雨的晚間小弟和朋友從龜山要騎車回中壢,行經桃園復興路及中正路交叉口,由於下大雨車流量大所以我們被逼到靠著路旁車輛行駛,就當經過路旁停放的一台黑色自小客車車尾時,前方駕駛座的車門突然打開了,駕駛的臀部向外好像在車內找東西,原本想往內側閃的但又有公車在旁擋道所以就只得硬在車門與公車間的縫隙鑽過去,就在鑽過去的同時小弟一時邪念就用腳踢了一下車門讓他滾回車上去(恕刪)
樓主紅字這段有這麼難理解嗎?
部分汽車駕駛人不是有時候會先把門打開了可是人完全還沒下車,
想到要拿啥東西然後直接↓
1.一隻腳踩在駕駛座踏墊,
2.另一隻腳膝蓋撐在駕駛座椅上,
3.轉身上身傾到後座去拿東西
這樣子的話,樓主不就是看到屁股翹的半天高嗎?
這個情況不難模擬吧?
為啥有人會無法相信樓主說的話

還有人說駕駛已經下車之類的,
樓主哪裡說到駕駛已經下車了....?
回正題,
樓主的情況真的還是不可取!
可能的情況前面幾樓大大都有說過了,
被開槍、自己車身歪掉被左邊的車掃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