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CC wrote:昨天下午4點多,在高...(恕刪) 真怪那希望警察怎麼作?那又知道那個幾輕少年 僅是「交通違規」??怎麼不是 歐打 或 砍人?當有人莫明奇妙被 少年仔 砍都會希望警察快追 把他們都抓起來警察沒抓到 就罵罵罵 罵 辮事不力 不作為 爛公務員認真 追 認真抓就罵 執法過當 有改善空間??台灣人呀還真是~~~~~~~~~~~~~~~~~難怪治安越來越差每個人都是由不斷的小錯累積成大錯交通事件=小錯 ---->所以執法過當? 有改進空間砍人=大錯------>所以就算 騎上時速150 也要抓到??想想吧 台灣人 治安不是警察造成的而是 「所有人、所有百姓」前幾天的新聞「雲林議員林x寶」 打女警這樣的民代 不是 你我選出來的嗎?這樣的民代 治安會好??要不是 弄上新聞說不定 女警還要去 向議員 賠不是沒辦法 預算在民代身上要是 預算沒過你去 報案 沒水 沒電 沒電話 警車也 沒油因為 沒錢可以買 薪水 也沒得發無奈呀~~~~~~
做錯事~肯勇敢面對的才有自新的機會落跑?比例原則? 執法過當????難怪現在警察都躲在路邊偷拍照警察抓賊本來就天經地義~~現在難得有努力抓賊的警察卻要被受執疑?這樣的教育沒有問題?小孩以後犯錯全都跑給人追?難怪現在小屁孩那麼多
SHCC wrote:就這部分來說(比例原則),警察執法手段值得檢討。...(恕刪) 知道為什麼你會看到這畫面嗎?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少年敢這樣猖狂嗎?沒錯就是您這樣的人造就出來的如果臺灣像美國一樣警察有極大的開槍的權利您看看有多少小屁孩還敢這樣不敢說沒有,但一定比現在少很多臺灣警察都已經幾乎沒有什麼執法權了追個違規車輛而已...是要檢討什麼??
b95502035 wrote:大大怎麼能這樣說呢,太不合人道了。佛祖說過:就算是像畜生一樣的廢物也有生存的權利啊。 這位大大說的沒錯!!畜生一樣的廢物也有生存的權利.....講的太好了...相當中肯.........但是.....麻煩請到別的地方生存,不要妨礙到一般安分守法的市井小民與大眾用路人簡單說....要找死請到別的地方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