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K` wrote:
>國中生的高度看事情,或許他就只是急著過馬路,害無辜的騎士跌倒應該不是他的本意.
>小朋友還在從經驗中學習事情,不要用成人的標準要求十幾歲的小孩子.
你小學有沒有家長老師告訴你過馬路要看車?
還是你成年18歲的時候你的家長跟老師才告訴你過馬路要看車呢?
過馬路要看車 原來是成人的標準!
老師教的難免會忘記難免會恍神 難道每個人老師教過每一科都考一百分嘛??
搞不好他只是一時想快點過去見某個人 也可能他誤判了大叔要右轉
不需要這麼嚴厲的去批判這個小孩吧??
你會相信小孩無緣無故不看路就衝出去嘛?? 我仔細看了看 小孩兒的確有先看了一下的動作
那位騎摩托車的大叔也有早發現 已經把腳放下來並且偏向中線 小孩此時加速往前衝去 撞上摩托車的...
鄉民這麼批判小孩 連"e04"都出來 我不懂 怎麼都沒有人去批判那些並排停車的人?
光是小孩被撞的當下 就兩台並排閃燈 沒看到嘛? 閃黃燈喔.... 也沒見半個出來扶小孩....
大家一昧的批判小孩 罵他小屁孩 他犯了什麼大罪啊??
貼文又想要說明什麼呢? "自殺攻擊"???? 哪來自殺攻擊啊???
我倒是覺得那些自私自利亂停車的人才是殺人兇手呢 !!!
模擬發展劇情如下
小孩及阿伯在雙方撞擊後
雙雙跌落在地
但是小孩在恍神後立即跟阿伯道歉
阿伯也看了小孩沒什麼事情
就向小孩說....沒關係,下次過馬路要小心
所以當時雙方沒有叫警察
小孩一回到家
父母一看到小孩身上的傷痕
第一個念頭...是誰幹的?????
當知道原因後
第二個念頭浮出來
我的小孩這麼乖....一定不是我小孩的錯
緊接著
迪爵阿伯就接到警察通知
到派出所作筆錄
幾乎被搞到爆掉
再來
就是對方家長獅子大開口的開賠償金
以及家長的黑色衣服朋友群的
集體肢體壓力測試的類道德勸說
迪爵阿伯為了換取不被提告以免影響生活性命
於是乖乖的付了錢
以上劇情
請將阿伯替換成我朋友
付出了二十多萬....
這種鳥事
就常在你我周遭發生
爾後
請將機車也裝上行車紀錄器吧...
個人積分:9分
文章編號:3595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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