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環保局單方公告禁止二行程機車上路明顯違法?

環保局說考慮要用四期標準當作有適當保養的依據

照四期標準HC低於2000ppm, 樓上的車也不會過

要當年原廠設定即為一二期環保的車要過四期, 根本天方夜譚 不食人間煙火

法律上也有很大問題

http://www.tyepb.gov.tw/tyepbne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77&article_id=7853

桃園縣政府6月30日起進行預公告的「空氣品質淨區」中,除自104年起全縣分三階段管制二行程機車行駛於縣境內。並特別在「空氣品質淨區」中,訂定「特定空氣品質淨區」,包括:國際機場園區、復興鄉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大溪鎮慈湖兩蔣文化園區,這三處區域,自102年1月1日起,管制廢氣排放煙度值及馬力比未達規定之柴油大小客貨車和10年以上車齡的二行程機車進入,否則將依空污法罰處。

三處「空氣品質淨區」管制路段包括:復興鄉小烏來風景特定區:自台七線二十點五公里與鄉道一一五線(興溪道路) 路口起沿興溪道路至小烏來風景特定區止路段。大溪鎮慈湖兩蔣文化園區:自大溪鎮桃五十九縣道(慈康路)與台七線路口起沿台七線(北部橫貫公路)至台七線八公里(承恩路口)止路段。國際機場園區:航站南路、航站北路、航勤南路、航勤北路、機場專用道及航翔路等全路段。



機場叫做"空氣品質淨區" 真是笑死人

一堆渦輪噴射引擎在那邊狂噴 真的超乾淨的
kurfurst wrote:
環保局說考慮要用四期...(恕刪)


尚未調校~~直接加酒精汽油~~如果有去調整一定會過

礙於一年驗一次~年底前我會請人調過再驗,到時再把資料送上來
二行程車主報到
我除了打電話給桃園縣環保局承辦人陳述意見之外,我今天也在環保署網頁留言了.
桃園縣的政策,我沒辦法支持.
意見如下:
有關桃縣空品淨區率先全國管制老舊二行程機車上路一案
連結如下http://www.tyepb.gov.tw/tyepbne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77&article_id=7834&page=2
請教桃園縣環保局執行此案,是否有完整之法源依據?環保署制定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相關依據,目前能上路之二行程機車皆依法領有行車執照並合乎檢驗標準.桃縣環保局此一政策有違背環保署政策之疑.且檢驗標準亦有增加CO+CO2>8之規定.桃縣環保局之政策難以令車主信服.
又,桃縣環保局所管制之二行程車輛(89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自107年起管制進入。92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自110年起管制進入。)是否有其依據?是否有邀集專家學者以及國內外各大機車廠商議?
另道路是否為環保署管制範圍?若非設籍於桃園縣之二行程車輛,也無法行經桃園縣?
以上疑問請貴署內部研討後回覆,謝謝!
群青的高空......朱色的殘照...... 飛舞而降臨的...白青之王者.... 紅色沙塵---- 白色的...火焰,光輝的
台灣政府匪夷索思到一個極致.....
真了不起



政府只要做一件事就好
就是不要把人民當白痴


auxo wrote:
另道路是否為環保署管制範圍?若非設籍於桃園縣之二行程車輛,也無法行經桃園縣?
以上疑問請貴署內部研討後回覆,謝謝!..(恕刪)


就我上次跟承辦人員聯絡的時候他的答案 ...


二行程的車子 , 就算你的車籍在別縣市 , 住在別縣市 .
但是你只要騎二行程的車子入境桃園 , 就要開罰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就我上次跟承辦人員聯...(恕刪)


喔~縣府這樣搞喔...
桃園要成立"自治區"了嗎???
以下開放不負責任之投票
要不然桃園縣政府補助二行程車主換車如何?

只要車主報廢二行程機車就補助四十萬台幣買新機車

這樣的話就不會有人有意見了
今天下午看到東森在講這則新聞,
畫面上訪問一兩位民眾之後,就一直拍著Dio噴煙的排氣管
(當年三陽還把那款排氣管稱為天王大砲管...)
大叔是 萌Style (笑)
我支持環保,
本身同時也是2行程機車的車主。



我的車都有按時保養和整理,
該驗排氣也絕對都有乖乖去驗過,
每次都是合格的。

於是,
在完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
我完全不能接受桃縣的政策。

照桃縣環保局的公告文,
會發現其可拿來說嘴的梗,
無非是,
"現行機車排氣檢驗,無法包含驗出2行乘車汙染的部份"

哈...................

這很明顯..............

不就是政府方面當初施政有問題嗎!!!!!!!!!!!!!!!!!!!!!!!!

那麼就應該先,
制定出合宜的法規、與加入相關檢驗項目啊!!!!!!!!!!!!!!!!



怎麼會是,
先拿人民的財產和權益來開刀?

本末倒置啊!!
政府發文還一副清高道貌岸然的口吻!!

活生生就是官僚體制、少數人專政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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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2行程車,
都是合法上路的。

今天,
可以因為一個地方政府的專政,
扣扣帽子,
就全變成不合法。


或許,在2012年的今天,
騎4t車或開車的你,
會覺得事不關己。


但,
等到過個10年,
你的車也變成舊車,
新的動力科技取代了現有的科技。

你心愛的老車明明還很能跑、很美,
卻開始因為根本就違逆國家基本法規的"惡法"被禁行,
(不要跟我說啥惡法亦法,因為此處說的惡法並非三讀通過的法條)
而你也沒錢更換新車時,
看著那唯一的代步車,
請問,
這時你要怎麼辦?
你會不會肝火上升?

你車明明能騎啊?
檢驗也都通過啊?

做為一個小老百姓,
你幾乎沒路可走,你知道嗎?
而且還是你繳稅金,給政府搞這些花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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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做的,是積極的舉動!
比方上述的,
把相關法規和檢驗標準制定出來,
讓人民有所依循,
讓死也死的甘心一點!

不會被莫名其妙扣一堆帽子、也沒有能夠據理力爭的管道。


光弄出一些消極的爛東西來惡整人民,
我們還要這政府做什麼!!!!












台灣不是法治國家!

只要是主管機關想,管它有沒有違法,都有一套繆論來自圓其說!
再狠一點的就乾脆自己訂出規定,反正法律都是它們在訂的,誰拿它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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