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的回文是針對:機車行駛最外側快車道的合法性希望部份開車族不要欺負合法的機車騎士,還自以為正義至於樓主會何會逼車?是否只是因為騎在最外側快車道上?這就不得而知!或許凌志看不慣的,是樓主起步之後,直接上90~100的暴力騎法吧?護貝了樓主另一篇文章樓主如果要告人的話,這一段是否應該一併送上去?突然想到一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這句話非針對樓主,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別告我!)
danker48 wrote:哈哈 我有看電視阿 ...(恕刪) 我也是這樣認為,小弟我白排黃牌紅牌或是四輪排的都有使用(黃牌紅牌是租的),也都有被逼過車,但真的,那些會逼車的其實大多數都根本不管你是什麼牌,反正今天他看你不爽就是會逼你的車,講什麼都沒用,不過台灣真的對重機不是很友善,所以可能被逼的機會大吧。
殺破狼~丹 wrote:先前的回文是針對:機...至於樓主會何會逼車?是否只是因為騎在最外側快車道上?這就不得而知!或許凌志看不慣的,是樓主起步之後,直接上90~100的暴力騎法吧?看到樓主另一篇文章的護貝樓主如果要告人的話,這一段是否應該一併送上去?突然想到一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恕刪) 如果樓主真的有他的不對,再怎樣也是由被害者提出告訴吧,嘴砲無罪,就算今天樓主說他起步直上兩百,如果有證據就去舉發,沒有證據就不用再那......照您的邏輯,那開車的那位現在不就因該已經在警察局自首了嘛?台灣是法治的社會,有證據才能定罪的。
樓主超速的證據有喔!就在樓主一樓的照片中(希望樓主別又自暴,放心我不會去舉發你)從第1張圖x6秒:還沒超越左邊掛旗子的燈桿到第13張圖x8秒:已經來到下一根燈桿依照市區燈桿間距約40~50m計算2秒整跑了40~50m,一分鐘等於1200~1500m等於時速約72km~90km樓主自稱時速直上70,甚至90~110的暴力騎法,的確有圖有真相!
有機車道還要騎去慢車道影片中 休旅車變換車道時後視鏡是看不到你的位子的順道一提 在車速快的情況下變換車道幾乎大部分人應該只會看後視鏡並不會轉頭 因為根本沒時間轉頭車速快只能看前面 瞄後視鏡常超車的人應該會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