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灣修法國道上撞死(傷)機車騎士免負任何賠償及法律刑事責任,我贊成125機車上國道(舉雙手贊成).....在市區就可以看到一堆白癡機車給你鑽車縫,敲到你汽車後照鏡(都掉漆,有的是電動後照鏡甚至直接撞壞)就給你裝作不知道落跑,禁行機車車道直接大辣辣在你前面慢慢騎,大型重型機車享有汽車停車位,快車道,免代轉,但是到了塞車時有幾台給你乖乖在那一起塞?全部紅黃牌重機頓時又變成250CC以下白牌小機車給你鑽車縫走路肩以及機車專用道啦!禁止左轉區紅黃牌就給你到機車代轉區代轉,這樣還想要求爭取重機上國道嗎?素質呢?台灣根本不像國外是汽車數量大於機車數量...所以國道若開放機車上國道並且汽車撞死(傷)機車騎士的不用負責任何法律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我就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