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車禍...汽車雙黃線迴轉,對方態度不佳不願認錯。


vhsin964 wrote:
這位兄台真的有打過官司嗎?
請律師是你家的事,不管輸贏都要自己買單。
不確定的事情,不要信口開河,以訛傳訛,以免害了別人。


不好意思,這是從親友那邊聽來的

我將錯誤的部分移除

機車車主,你可能也想太多了

你本身也要付部分責任,你逆向超車
@生活努力;努力生活~
m1688y wrote:
機車車主,你可能也想...(恕刪)


為了閃會移動的障礙物,閃到對向不為過吧!? 不然直直撞上去?

而且那個角度,應該是汽車路邊臨停完直接迴轉,不算超車吧?
m1688y wrote:
機車車主,你可能也想太多了

你本身也要付部分責任,你逆向超車

這樣也叫做超車

這明明就是遇到障礙來不及才繞過去的
全壘打就好像變心的女友,一去不回.......
不可說 wrote:
3000還好,如果事...(恕刪)
在市區街道他以80公里那邊的速度

從我後面追撞上來~~市區有限速...無論如何都是他的錯吧....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何況那只是小鬼頭~我在停等紅綠燈~他一邊講手機~一邊飆車....他自己一時

不注意肇事~~在怎麼錯都不能算到我頭上吧....所以我才後悔沒報警...
依法律見解

1.雙黃線迴轉依道路安全處罰條例 警察先依法取締
2.有受傷當然先行驗傷開立驗傷單確保民事賠償有望
3.他說你騎很快的話可以先調閱附近路口的監視器吧 釐清肇事賠償責任
4.找找看附近的商家有沒有目擊證人願意幫你出庭作證
5.若他態度很差 你可以錄音 敲他一筆 誣告,妨礙名譽,毀謗罪嫌(如果口出惡言的話啦)
6.刑事的話不敢奢望...題眼(對方直接雙黃線迴轉出來 (她說是有打方向燈 不過我是沒注意到..))
若他有宣告有注意到你 則不構成過失
7.如果他要搞你的話 你會先吃一張非法改裝

我的見解 沒查法規



題外話....又是TOYOTA 常常被TOYOTA的車嚇死
車主開車不長眼
一切交給上天決定吧
最哭的部分我覺得是...

年輕人我先不談,
有的中年人開車,違規迴轉什麼的都來,
然後卻告訴小孩,在台灣這種交通狀況騎車是很危險的事情ˇˇ...

最糟糕的就是很多亂源~~根本搞不清楚自己就是禍亂的始作俑者.....
喇叭嘴技術交流,超越唬爛的境界
常山怒吼獅頭威 wrote:
在市區街道他以80公里那邊的速度

從我後面追撞上來~~市區有限速...無論如何都是他的錯吧....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何況那只是小鬼頭~我在停等紅綠燈~他一邊講手機~一邊飆車....他自己一時

不注意肇事~~在怎麼錯都不能算到我頭上吧....所以我才後悔沒報警......(恕刪)


目前我只知道有1個CASE是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才是該行人100%肇責,除此之外我沒見過車禍的判決是100%對方過失而己方無過失,你只要有1趴的肇責,恭喜你"過失傷害"對方絕對可以告得成!

有錯沒錯不是你說了算,很多人都是這樣以為自己沒錯去交通鑑定後才發現自己也要負責.......

上法庭或是送裁決,很多狀況是會把人氣死的,所以我才說你的3000算是小CASE,萬一你報了警留下證據對方家長又不放過你,就一般而言3-5W起跳還算是小CASE.

不信,下次你可以試試看!
呵~~~

各說各有理。

直接送交通裁決

不論機車車速,當時機車必定看見汽車出來而跑到(閃到)對向車道, 企圖超越汽車車頭

想想為什麼機車不閃到汽車車尾去繞過它

企圖超越汽車車頭, 這本來就是危險騎法

直接送交通裁決~~~~直接送交通裁決

@生活努力;努力生活~
如果對方不讓步

一定要告到底

不過要告一定要跟律師研究

用哪一法條對你最有利

因為你並非絕對無過失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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