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我沒說她沒違規..請...(恕刪) 沒有呢~我只是說為不違規不是你認為OK就好...我也沒說你說他沒違規那他如果也遵守交通規則的話...不是會更好?為什麼大家騎車還要特別注意那種要停在路邊遮太陽的人?嗯...你不介意..真好..改天撞上了不知道介不介意jackel996 wrote:其實我在想,假設某人...(恕刪) 可能是唷撞到之前都愛來愛去的...撞到之後可能....
現在 我變身變個超正義的魔人....一般道路限速大概是50-60km吧,前面是紅燈所以當你出地下道時速度應該要被規定到低於30km好的..繼續..地下道-兩車成列-並且保持6-7公尺的行車距離-再以時速30km的速度慢速行進出地下道原則上這才是法規的原則,也是該被約束的動作如果大家都沒有如此這般,那麼這個地下道的路況中,幾乎是所有的人都在犯錯,都在影響交通動線可是...比較明顯的犯錯是錯的,可以被敷衍的大家都積非成是(當作正常)真要罵該譴責,沒保持距離者都該被處罰,搶道者也該懲罰(幾乎可以罵到所有的人)(誰說可以用 台灣交通就是這樣,我不爭位一定會被搶插隊的藉口)錯 就是錯,不該犯就不可逾越道路安全罰則您說是吧!可是呢?只能無奈,所以我不管別人,只要求自己專心駕乘就好
這是標題 這是標題 這是標題 這是標題 這是標題 這是標題 這是標題 這是標題【停紅燈時,你會躲太陽嗎】前面不就說過,這個討論串是針對什麼情況再討論= =...前文就已經說過,想要罵其他的違規,可以跟樓主商借影檔,另開討論串...同樣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說,加上這句話:【砲我OK啦..別人犯她的錯只要不要危害到我 我都不care的】另外再加上馬上於次篇發表【現在 我變身變個超正義的魔人....】並大談影檔中其餘騎士的不對,這難免令人感到是在指桑罵槐...怎麼看..都覺得講話很矛盾ˇˇa
yanyu_911 wrote:你違規我不介意,我做...(恕刪) 你都這樣說~~我還能說什麼..??你這麼愛違規,然後可以體諒別人的違規...前面的文我可以順著你的話說故事,這篇我真的不會回了...超正義魔人 你贏了.....(有開心了嗎???)記得下次如果不小心親到違規車輛,下車不要罵人就好!!!還是你會說:「你已經影響到我行車安全了,所以我要罵你」!!hmm...到時候你可以好好思考你的評量標準,是不是有點需要修正!!
andy122142 wrote:照你這樣講要PO這個也不行要PO那個也不行那新聞不要報了阿....每拍到什麼都要問一下...請問你願意嗎?會不會太好笑了點? 難道你要拍照每張都問過裡面所有的人? 所有的物品?你以為每天都有違規可以拍?要是每天都有違規可以碰巧拍到...你PO上來阿我看你多厲害 所以你跟PO的人都是新聞記者?...記者證?奇怪電視記者不管怎報...都會附上報導者全名.人臉.哪家電視台以示負責...這種躲電腦後面桶刀不敢署名...扯去新聞記者差多吧...難怪有人說嘴砲無敵...每天沒違規可拍?...那政府早窮死...不過小孩子生起氣來還真無哩頭...啥話都脫的出口...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