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問題:態度真的很重要

先注意身體狀況的回復能力吧,脾臟受損可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未來有併發脾臟炎等問題就麻煩大了。

一定要問清楚醫生這部分該注意的細節,賠償的部分,都是錢可以解決的。

身體健康是錢買不到的。

請自行研究脾臟炎死亡機率。
樓主

我教妳一招

先把撞妳的人照片po上來

說說是哪間女中x法律名校

撞人還要趕上課

我們大家幫她申請勤學獎

相信她馬上就會很有誠意的跟妳調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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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小弟再教妳一招

對方若一直想裝死or裝窮

剛好她是女生好辦事.......

就直接建議她賣身.....................上的衣服配件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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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觀點

不用在那得饒處且饒人

我最近也被撞

但我不是聖人也不是菩薩

被撞的是我

受傷的是我

對方說睡不好

那我們受傷的就會睡的好嗎

她若再跟妳喇將心比心

妳跟她說

若妳也去受同樣的傷害

再來跟我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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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賠償

單據請收好

還有精神賠償那種

沒有單據依靠的金額

我建議妳可以補上原因

至少比較有說服力
維尼爸 wrote:
讀法律的,不一定會很清楚交通規則~雖然無照駕駛人人知道不行~

其實現在連高普考行政科的都會唸到交通規則了,在下不認為讀法律的可以不讀
而且重點是讀法律的應該要比一般人更有法意識,所以她挑戰一個人人皆知的法律就更不應該啦

維尼爸 wrote:
無照駕駛不是錯中錯~就跟結婚&生小孩~是可以分開說的~沒人規定沒結婚不能生小孩,無照只是"不合法"~並不代表不會騎車~~

坦白說這個例子根本不能類比,因為就算未婚生子也不犯法
真要舉例的話,您何不舉"沒有醫師執照跟幫人治病是可以分開說的,沒有醫師執照只是不合法,並不代表不會治病"還比較貼切
但我想大多數人就不會苟同這種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的事
然而他人無照駕駛其實也是拿您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的事啊
很多人聲討無照駕駛,也有不少人出來講那只是行政責任啊
但是重點是因為考駕照要考交通規則,所以拿到駕照至少符合了社會期待的最低值
起碼國家認證你至少有把規則看過了(至於考試技術的信效度在此不討論)
所以無照的確不一定是肇事主因,但是在下認為
1.無照駕駛者的心態上已經先把自己便利放在他人安全之上了
2.可以很顯明的認為他的交通規則知識尚未經國家認證
所以無論從主觀上還是客觀上討論,這樣的人行駛在路上已經可以稱為"人間凶器"了(當然,有照的人間凶器也很多)
今天國家建立了一套機制,用公權力來檢驗駕駛人的知識(重型車還要加上技術)是否足以上路,為的是保障全體國民(包括駕駛人和行人)的安全
如果駕駛人自認為夠格上路了,應該要先
1.表演給全臺用路人看,經大家投票認可;或
2.去監理所考照,經國家認可
然後才有資格上路吧!若連上路資格的先決條件都沒有,什麼會不會騎車的根本不必談!

在下頗認同許多樓主的慈悲心
但在這裡不禁要說一句:慈悲心若是用錯了地方,比殘忍還殘忍!
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黑龍妹妹 wrote:
因為想要敘述詳細一點...(恕刪)


還念法律系勒!

知法犯法, 典型拿法律當擋箭牌~

就算畢業也是為貪官、貪商打官司


其實不一定要告, 看對方態度啦!
但一定要她賠償維修費和醫藥費, 如果妳有工作的話, 請假損失的費用也請列上去

tyty0222 wrote:
黑龍妹你好跟你分享我...(恕刪)


說得好!!!
連讀法律系都這樣搞~~難怪一堆恐龍法官...
當時就該讓他趕上課…
這件事情很單純,
還想自己上法院寫狀紙會不會太累,
至於無照駕駛跟違規的東西是交通警察的事情,
跟你沒關係,
坦白地講,
無照駕駛是他個人觸犯法律,
即使今天換作是你撞傷了他,
還是你有問題,
跟他是不是無照一點關係都沒有。

至於求償的部分,
直接請警察提傷害告訴就好,
屆時上法院連帶民事一併求償。

再來說到要不要賠償的部分,
請等你告贏然後對方沒有上訴再來想吧,
不過通常對方會要求和解,
不然傷害罪是刑事告訴乃論,
你不和解撤銷告訴法官會請他去坐牢的。

最後,
你管他是不是法律系會不會影響前途,
光看他肇事後的態度就知道他書白唸了,
都病危通知了,
先讓他擺三五桌補個身體看看誠意再說吧。

但我最後還是要提醒,
在台灣騎摩托車真的很危險,
一定要多加小心,
你才是有大好前途的人...
妳還是站優勢的..
1.事發當時, 應當要等警察拍照和量測事發位置,再移車,以免有爭議.
2.調閱附近監視器,最好自行去找,通常警察很忙無法一一幫你主動找.
3.交通研判表,提到對方無照駕駛,這是對方的致命點
4.收集所有醫療收據(含無法工作薪資請假證明.看護費用.車子修理費用.後續門診費用.合理交通費.等)初估費用最好加上精神賠償, 可以做第一次合解,如果對方無法逹到需求,可以在6個月內提刑事和民事訴訟.
5.主要是醫生診斷證明, 最好寫明因受傷無法行動多久.後續仍需回診.
6.對方有保機車第3責任險,要請對方保險公司來做理賠.

主要是當事人 有心來關心和探望你,態度ok的話,還是和解較好.上法庭很花時間.
當初我們的對方當事者連個電話也沒有,直到我們提告 才打來叫我們給時間看監視錄影帶,到現在和解不成,交通事故判定委員會報告 也是對方100%肇事責任,仍然不認錯...真的無言~~
所以說肇事者是知法犯法囉
會讀書不代表品德好
這種無同理心的人
有必要為他著想嗎

而且家長一見面就擺明沒錢賠
父母的態度養成甚麼樣的小孩
哇~這樓居然這麼多回覆~因為LZ是美眉嗎
身為一樓的我補充一下

其實我比較認同yanyu_911的看法(幸好我沒中槍)
事情不要只看對錯
要圓滿解決.出發點就不要站在為當事人抱不平的立場
該爭取的爭.該退讓的讓
你當然能暢所欲言.釐清所有肇責比例.指責對方.爭取所有的損失
但這不關我的事.不關調解委員的事.不關法官的事
不過就是眾多案件中的一個編號^^
不會有啥出乎意料的結果或判決
只是一個雙方都不滿意但能接受的結果

希望這事情結束後.經驗值能提升10點
或不需要練的這麼辛苦.一兩個好隊友就夠
整團出征是不會有好結果的.+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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