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也有電磁波,怎麼降低呢?

Power達人 wrote:
樓主提到"知道有電磁...(恕刪)

我不用到睡覺就天天在跟手機電磁波相處了
多少台?
大概也有個50台吧

你在舉點別的例子吧~


依目前國內最火紅的大廠工作環境來算
1天依8個小時的工時
一個層初估超過100坪
測試機台一個房間可以放超過500隻以上在跑測試

真的比較要擔心的是這些人
還在EMI安規測試的人

有電的東西都會產生電磁波
大小問題
使用東西本來就有正反面
正面的爽到了(上網來Po文)
負面的卻拒絕接受?
那來這麼好康的事
說幾件來分享一下
long0311 wrote:
這位版友提供以上數據...(恕刪)

數據不是重點
就算數字低到一個極限
你所處在的環境就是天天有電磁波的所在

真的擔心到無法吃睡的地步

真的要考慮改變環境
而不是上來Po文要換機車
可能連最基本的手機都要放棄不能使用
superwen wrote:
貼銅箔有效嗎?來去找...(恕刪)

高頻電磁波,如手機的射頻用薄金屬就可阻隔
如是低頻電磁波(主要是電磁場),就得厚一點的鋁板或矽鋼片才有阻隔降低的功效!
資料來源~環保署非游離輻射概論 http://www.epa.gov.tw/FileDownload/FileHandler.ashx?FLID=7823

再者~之前有提到,每天所用的馬路底下,很多都埋有高壓電纜,低的1~20毫高斯,高的幾十毫高斯,如果有使用到馬路,這個幾乎無法避免!
說到這點連想到,您在測機車的(電磁場)時,是否有先測一下環境背景值?說不定您測到的值有些是來自埋在馬路底下的高壓電纜?

sonyrex wrote:
我不用到睡覺就天天在...(恕刪)



EMI測試的會比較慘嗎?
我覺得還好耶,可能看產業吧?

我所知的EMI,通常都會把機台加上一堆solution,再丟進半電波暗房掃RE
待測物的電磁波根本被關在暗房裡,除非進去debug,不然也接觸不到
而且待測物通常只有一台
就那麼一台待測物,還是下過solution的
跟HW或是QT那種一次數台甚至數十台整天在身邊跑的比起來
EMI人員反而更不常接觸電磁波吧
而且EMI的人在測試的時候,機台多半是裝在機殼裡的
HW或QT的一些測試,因為評估不需要機殼,很多都是裸板直接跑loading
真要說的話,那個還比較恐怖

而且EMI的法規鮮少是針對「機器對人的影響」所制定
主要的制訂方向是「機器對機器的影響」
它追求的不是身體健康,而是避免電器產品之間互相干擾
我知道的EMI測項裡,好像只有SAR是針對無線電波對人體的影響
那也是具有無線傳輸功能,且天線模組距離使用者20cm以內的狀況下,才需要測試的項目
如果要討論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其實EMI並不是個好用的依據

說真的啦,我也是覺得沒必要擔這個心
現在老百姓都被霉體民代教育到有點神經質了
我倒是很好奇樓主怎麼量測的...............

話說我只用過實驗室的高斯計,一隻十萬塊

sasiburi wrote:

不過很難...........


是不可能...以目前來說

有電就有磁,除非是磁單極(大概就是你說的...??),不過目前這種東西還存在在理論內
記得之前看過期刊...~連樹都有電磁波
塑化劑 跟 中國製造黑心產品 都碰了不少.........

人類已經進化了.........百毒不侵........

請安心使用!!!



這時代 只要不會馬上傷亡的 通通都當沒事就好了.........
樓主的意思或許在於:量的大小才是問題的重點.而非有沒有
好比最近38度的太陽光.要是沒做好防陽準備.是會曬死人的
但人們沒有太陽一定不行.所以居家都會談到日照時數及日照權的問題.
量的大小才是問題的重點.所以不管是高頻或低頻電磁波.都有制定一個預防值
只是這個預防值的"量".到底要多少是個爭議!
s22928264 wrote:
塑化劑 跟 中國製造...(恕刪)


日積月累,現在那麼多癌症或許就是這樣來的吧
雖然不確定電磁波是否會造成癌症

但我知道每分鐘有很多人死於癌症
周遭親朋好友愈來愈多有得癌症

得到的人都不曉得是何原因造成癌症
我想應該都是日積月累一點一滴累積造成的
電磁波或許也是其中之一的因子吧


「我們身體對熱敏感的幾個器官,包括皮膚、眼球,和男性的生殖腺對熱敏感,所以在833mG以上是有一些確定的急性傷害,那這些基本上是屬於熱效應,所以我覺得這應該是屬於短時間的暴露,就是說你任何時間都不可以超過833mG。
總而言之,就是從公衛謹慎避免的角度來看就是能儘量避免就避免,因為他(極低頻)放到2B(致癌物)去,基本上就是雖然證據不確定,而已是有相當多的證據。
所以第二題(針對ICNIRP所建議的暴露限制值,探討其為「短期」或「長期」的適用性),我個人的建議是「短時間」的暴露。」


上面這段話我不曉得是誰講的

根本就快跟嘴砲無異


1. 833mG已經除以50倍的安全係數,誰說任何時間都不能超過833mG?

2. 同上,除非超過833mG的50倍,否則沒有證據可說有確定性健康效應

3. 2B致癌物是指「有證據但不充份」,跟「是否有相當多證據」根本兩馬子事

4. 國際上從來就沒說過833mG是指短時間,只說根據現行所掌握的證據,不足以支持降低暴露值(不管長期還短期)


如果是哪位教授講的,應該反問他功課是否做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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