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rson0211 wrote:
在華人世界這可能很平常
但我知道在歐美文化裏面是很難以相信的
(看起來回文的也大多是如此)
我認為在台灣社會已經發展到達這個階段
多一點的憐憫之心是需要的
畢竟誰沒年輕過犯過錯
固然犯錯的白目
但我還是覺得多一點點寬容是台灣需要的
台灣發展到這樣還沒有法制觀念
才不對吧!
一切照規矩來 美國就是這樣
只要是病人/傷者/死者
就無限上綱
一句話"反正他是病人/傷者/死者" ?
就要寬容他自己闖紅燈 所以車禍?
另外 很多病人的疾病是自己弄出來的,怪誰?
卻要大家都讓著他?
是這樣嗎?
附帶一則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毆師下跪道歉-老師仍告學生-203250696.html
社會才奇怪
學生打人 一定要被原諒?
是這樣嗎?

不然旁邊等紅燈的人都是白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