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率先管制老舊二行程機車上路

官大學問大...官字兩個口啊!
怎麼爭? 官....阿...
總共才補助2萬8
一台電動機車扣掉補助還需要多少才買的到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需要拿出將近一個月的薪水才買的起吧
畢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月領數10萬

為何不考慮一下
不換車的原因
其中真的有些人是無法負擔的
但是卻必須要這台交通工具

我覺得要實施前
真的要好好的為那些換不起卻必須使用的人好好想想
畢竟他們也沒有作奸犯科是在為生活努力

jacksonx2000 wrote:
機場以前歸交通部民航...(恕刪)
你去提醒官員做事要做足功課比較重要,
繁文縟節百姓不懂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8%A4%E5%86%B2%E7%A8%8B%E5%BE%AA%E7%8E%AF

二行程引擎的確在先天上就比四行程引擎產生比較多汙染...
逐步淘汰是有其必要的...不過與其不讓二行程機車入境
不如從落實強制排氣檢驗來著手...

沒有排氣檢驗合格標章的車...就通通不準進桃園市...這樣才真正有用吧...而說自己二行程機車比四行程機車排汙少的車主,也可以去試試看過不過得了檢驗嘛....
有了一個天龍國又多了逼個想跟進的地龍國

howerc wrote:
http://zh....(恕刪)


比起二行程碳氫廢氣.
柴油硫化廢氣+碳粒聯合國都公告為極毒致癌物質.

美日都不推柴油車,汽油誠可貴生命價更高
物質短缺國家才會搞柴油車.

二行程搞個DPF,說不定舊酒新裝可敗部復活
「独裁者は出現させる側により多くの責任がある。積極的に支持しなくても、黙って見ていれば同罪だ……」
這種地方法規要故意過關有難度啦~
1.空汙標準不是地方政府制定的,只要車輛符合所規範的標準就有權行駛國內道路.
2.刻意管制時,又會造成地方法違反行政法與憲法. 到時候桃園縣政府為此設立的管制法規又會因為違反上級法律而無效.

在我的看法(非法律人),桃園縣政府想要管制二行程車輛上路頂多能採的是柔性勸導(因為沒有處罰和禁制法源),民眾要不要遵守此勸導看個人.
反正只要我的車輛能夠符合空汙法規的規定,我就是合法的使用者.
縣政府也不能侵犯我的權益.

但以另一個觀點來看,這還真的明顯想和廠商合搞市場.
綠牌的車煙真的超多

早該禁止上路了

不知怎麼通過環保檢驗的

讓錢工作,讓愛自由
chien_an wrote:
就法論法,限制人民的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請問有法源依據嗎?是根據哪條母法?不能沒有法源依據下僅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財產使用的自由,這恐怕已構成違憲。

二行程機車已停產多時,應該讓它隨著時間逐漸被淘汰,更何況當初這是合法生產的產品。只要它能通過每年的定期環保檢驗,也沒有構成立即損害,影響公眾利益,任何政府單位都不能以行政命令限制二行程機車上路。

相關單位應努力稽查未定檢之車輛,令其改善或報廢,而不是以行政權侵害人民的自由。..(恕刪)


沒法源依據
最後很容易鬧劇收場

jaylee0528 wrote:
桃園縣率先全國管制老...(恕刪)

嘿嘿...大法官釋憲是免不了的!
桃園縣準備補助換車的預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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