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151~250cc白牌走快速道路、高架...等路權

151cc? 這是那一招,你應該是來亂的吧
小屁孩特多,只會撞到更多無辜的人

禾申言舌 wrote:
建議大家開始從網路集...(恕刪)

是阿是阿~開放!
然後換腳踏車上快速
然後再換行人上快速
一些人一直在那邊「125...125...的」,
樓主不是講得很清楚了嗎???
這分類依據是來自WTO,
早些年151c.c以上的機車是連掛牌都不行的,
原因就是因為政府認定151c.c以上就是大型重機。
至於政府為什麼這麼認定?!去問政府吧!
在這邊問網民,會得到答案嗎?標準是網民訂的喔?!

至於有些一直在說125c.c以上的人,
說說你的分類依據是什麼???有什麼可靠的資料??
該不會是日本分類吧?!這裡是台灣啊!!!
如果你認為連台灣政府所認定的分類,都不適合的話,
拿日本分類來用的意思是????
別一天到晚只會瞎貓子喊叫,說話前經大腦,好嗎!?

還是老話一句,
要嘛!別收稅!
要嘛!還路權!
二選一,我沒意見!
維持現狀,我就是很有意見!
沒有那種在稅制裡面是「大型重機」,
路權卻是「普通重機」的東西啦!!!
藍色氣泡牛 wrote:
您確定250以下的加...(恕刪)


小弟擁有過小忍者跟SM250,這兩台應該250最頂了吧?

緊急要閃逼車跟超車根本比不上四輪,本人有深切體會!!

很危險啊!
150CC以上路權的開放是既定政策
無須急於一時...我只希望我有生之年能實現
以台灣男性平均壽命有79歲來算
我現年31歲,還有48年可以等
嗯,看來挺有希望的!!
話說我是249CC的車主
我不奢望開放快速道路給我們這被遺忘的一群
只求快車道路權跟免二段左轉肯"賞"給我們就行了
這樣我上班至少可以省下3-5分鐘的紅綠燈待轉時間

至於說會造成交通混亂,死亡率上升的"鍵手"們
你們就騎124.5CC的"慢車"
騎在路面邊線上,龜在水溝蓋上,一輩子都去等待轉就可以了...
與以管窺天的人來說,跟他們說天有多寬闊
他們也只會說他們"看到的"那片天有多遼闊
你說岳飛,他跟你聊"張菲"....
跨殺小?沒看過窮人喔?
禾申言舌 wrote:
1、可以走快速道路(說是快速、速限其實才70km/hr)
2、可以走高架道路(等同一般道路速限)
3、可走快車道(禁行機車、一堆速限只有40km/hr哪裡快?)
4、免兩段式左轉


我有大型重機駕照
這4個我贊同第4個,兩段式真的有點麻煩
希望開放這個...

至於其他的我是不贊同
250cc以上黃牌,可上快速公路,市民高架道路,可走快車道
除了一樣有繳稅外,他們還要多考一張大型重機駕照...
且250cc以上的黃牌加速能力,已經不輸汽車了
那如果不用考大型重機駕照就可騎的150cc-249cc,可上快速公路的話...
那我們考駕照的為何要多此一舉再考大型重機駕照..

除非改成要騎150cc以上要大型重機駕照才能騎...一樣掛黃牌要繳稅...
支持二三,要可以上高架
跟市區快速道路

rck180可以全上就ok了

天天!! wrote:
拜託你先去搞清楚法律...(恕刪)
會認為「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有問題的各位,
你們真的有花過時間搞懂這東西是什麼嗎???


嗯~ 我有,而且我花了一年訴訟瞭解的,請問您瞭解嗎?!
要不要去翻我的事故發文?!

兩次事故鑑定都 0 肇責,但卻要因此賠償只有小擦傷的騎士 139,000元?!

只因什麼?!呵呵~ 要開放就要「嚴格遵循路權及交通規則走」~
不要在那想騎快速道路、禁行車道時,就說要「路權」!
況且還會說沒路權就不要收稅?(請問車子都是擺在家中的嗎?沒上道路?)

遇到塞車或車多點時,就開始鑽呀鑽呀!突然又變回一般機車?!
不小心事故後,又變成「大車撞小車」、「應注意未注意」等,開口要賠償。

現在快速道路上的紅、黃牌,才不會管有沒有塞車,拼命鑽就是了,呵呵!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我本身是騎刺激250通勤的,開不開放路權對我來說並不重要,只是既然路權不開放是否要將我們這些150~249cc的牌照燃料稅給取消呢?不然路權跟一般白牌機車一樣,大牌都一樣是白色的,為什麼我們這些人卻要繳稅金呢?
紅牌上路 已經有很部分不好的例子了(少部分害群之馬)
我個人認為 大部分的時候 重機騎士都會守法
但 在某些情況下 也真的會被重機嚇到
就比如說 當我在短程的距離 我選擇走 快速 或 高速公路
原因不是比較快 是因為可以比較放鬆地開車 不用顧慮摩托車
如開放上路 我相信快速道路上的機車會變多(門檻變低) 相對的意外事故也會變多
在一般道路上 汽車因為變換車道 已經常常和摩托車 擦撞了
如果在高速的道路上 摩托車和汽車擦撞避免不了 (汽車死角問題)
可以在網路上 發現高速公路上 因為汽車死角的問題 也常常出車禍(汽車與汽車)
如果 汽車與機車的擦撞 發生在高速道路上 這是很恐怖的
我反對 150 ~250 機車上 快速 或 高速道路
因為 真的太危險了!!
舉例來說:
1. 如果 機車上高速道路 一般技術都很好
就像上次的救護車 PO 影片說汽車不讓道,
國道警察局說: 你不能要求一般的駕駛者, 跟救護車一樣的技術, 他們沒有受過訓練
國道警察說了很中肯的話就是, 開車的人 "不一定"技術很好 (包含我技術也不好)
所以考慮到騎士們的安全 還是不好開放上高速道路

2. 有開車的應該都知道, 在高速行駛中, 除了汽車本身與道路外,
還有一個隨時會發生的問題, 就是側風 (在桃園新竹附近很強)
我十分懷疑 上快速道路的騎士們, 在高速行駛中 是否能頂得住側風的吹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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