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我有一種 "你窮你活該" 的感覺
這麼說來, 我有個同事真是該死了, 他不該騎機車送小孩上學(當然有但小安全帽), 應該陪他花個數小時走路, 或是1.5小時做公車, 在花個1小時轉車來上班.
想請問一下那些認為父母騎車帶小孩有罪的人, 你們有小孩嗎? 你們的交通工具是什麼? 捷運站是不是就在你家門口? 有沒有在尖峰時間搭過公車? 上班8點半還是10點?
就算在大眾交通工具很發達的台北, 捷運是很方便沒錯, 但從我家要搭公車去做捷運... 恩, 運氣好小塞的話只要30分鐘(從上公車後開始算)
我有小孩, 5個月半, 因為經濟還可以(兩個人都有收入), 但也還買不起車, 早晚老婆搭TAXI接送小孩(一個月大概4000), 我騎車跟到保母那, 再接老婆一起去搭捷運.
天下父母心, 我和老婆因為還有能力, 能讓小孩不要坐機車, 但還是有許許多多的父母, 那一個月的4000元, 是負擔不出來的. 要是我那個同事, 不騎車, 你當他時間多喔, 不要上班打卡了阿, 還是工作不想要了, 他當然也不想讓小孩在危險與都是廢汽的環境下騎車, 但現實的壓力下...
之前有位大大的一句話, 真是深得我心...
唉... 人窮命賤
zeelandia wrote:
對了 ! 應該請政府立法男女結婚一定要生小孩
因為我們的人口出生率太低了 ...(恕刪)
如果政府願意每個月補貼一萬/每個小孩,且依年齡遞增,而且補助款全額免稅,一直到上高中,那麼我會支持這個立法。
如果辦不到,有種請大法官出來說「不生小孩是違憲」,否則任何法律都不該違背憲法的基本精神。
你前幾句話還在說因為收入問題,所以機車禁載四歲以下孩童不合理不該立法云云,接著卻又反過來說要立法規定結婚一定要生小孩,這叫做雙重標準,「『爽就好』立法原則」。那張三李四王五陳六生了小孩,他們小孩每天多出來的各種開銷,政府要全額補貼嗎?你要全額補貼嗎?
為什麼現在很多人結婚不生小孩,你要先搞清楚真正的原因,然後再來找對策,而不是像現在一樣想到哪兒做到哪兒,「『爽就好』立法原則」,治標不治本是無濟於事的。
我可以跟你說,真要立了這個法,台灣可能會演變成地球陸地上,同居率最高、結婚率卻最低的地方。
到時候,是不是又要立法,除非如何如何的除外條款,否則男二十八歲女二十五歲以上一定要結婚,而且一定要生小孩?
然後呢,又有人鑽漏洞,然後又補洞,又鑽洞‧‧‧沒完沒了。
治標不治本,洞只會越補越大,而且洞會越來越多,爽一時壞千秋。最後慘況一定會擴張到無法收拾,既然無法收拾,那麼砍掉重練可能會比較快。
很難懂嗎?請用「身體生病」來思考,對症才能下藥,開錯刀吃錯藥不但病情無法好轉,還會越醫越嚴重,毛病越來越多,越醫越嚴重,毛病越來越多‧‧‧無限循環,最後不如死了算了,這應該就好懂多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