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不分顏色)施政就是喜歡學國外,學美國學日本,偏偏又愛學半套的,又自創半套出國考察不知道都考察了些什麼回來,不如整套直接拷貝過來用或許也比自創的好舉例...ETC、健保、捷運,到交通政策,都學到變四不像遇到想學的就說:與世界接軌遇到不想學的就說:國情不同鬼島...
煥仔 wrote:雖然下圖的照片,問題主要來自於機車群們闖紅燈,在直行車還沒轉紅燈時就左轉(http://www.youtube.com/watch?v=JStvE1vGgBY)...(恕刪) 那輛汽車太恐怖了,前車都已經停下來了他還衝!還好部分機車有偷跑,逃過一劫!
orea2007 wrote:台北的復興北路跟民族西路交叉口機車都可以直接左轉地下道,這裡有三車道,有左轉燈每台機車都直接左轉,) 補充:相隔不到五百公尺,下隧道上大直橋,要下橋的那個路口對向車道而來的機車也是不用待轉,可以直接左轉上橋那個路口還有大直分局在旁邊我每天上下班有騎車都會經過這兩個路口,同時間一大堆相同的機車族一律都是直接左轉下隧道,一律都是直接左轉上橋沒有危險性,沒有不方便,沒有什麼問題再補充:往復興北路,出隧道後如果直接右轉,第一個接龍江路的紅綠燈路口也是免待轉該路口沒有任何待轉區設計或標示之類的,所以比照開車方式我在警察面前騎白牌小機車直接綠燈左轉N次了如果被警察刁違規,那我應該會問:民族東路上一堆違規停車佔用車道的汽車,怎麼不去開單?
台灣機車密度之高,世界上很難找到幾個幾個可以移植的經驗的地方。先說直接左轉這件事好了,\如果機車會乖乖待在紅框框,路口應該就不會被癱瘓掉。如果有些車流量超大的路口,連現有代轉區都容納不了那麼多的機車,想想把車些機車移到圖上的路口會怎樣?我想這是許多人所忽略的。當然啦~車流量不大,可以直接左轉不需要再左轉車道等的,當然是沒問題。
karta577384 wrote:反正台灣的法律就是說你應注意而未注意就算今天人家逆向撞到你那麼..會依照傷殘程度來判如果對方輕傷你刑法應該是不會成立民法對方還是可以在控告你一條過失傷害索取高額費用!!!) 不懂法律不要亂講法律誤導人應注意而未注意是什麼鬼?麻煩翻出這條法律來給大家聞聞香就算是輕傷,依然有過失傷害的可能,而且過失傷害明明就是刑法,關民法什麼事情?不要張冠李戴亂扯一通
R Y wrote:腳踏車 行人 可以走 人行道 機車道 自行車道 插個話現在已規定機車禁行人行道,希望腳踏車也能跟進有很多人騎腳踏車在人行道亂衝,撞到人,尤其是小朋友,是很不好的行人在人行道上悠閒安心走路的權利不可以被腳踏車剝奪腳踏車請走機車道,慢的靠右,快的往左拜託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