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有輕度智障怎麼處理?

看妳自己決定吧...

別人要妳硬要咬著不放...我覺得這才是社會亂源...

如果他們真的困苦...妳一直逼他們還...造成雙方的身心疲憊...

妳可以進一步要求更多賠償...打官司...搞得大家都累...

也可以退一步海闊天空...一切都決定於自身的心境...

當然在物質上那是妳應當得到的賠償...這是不可否認的...

情理法 法理情

妳會上來問...就是困於情...而不是如何才能拿到賠償...

就問自己怎麼作才能快樂...就能得到答案了
台灣的殘障手冊很多都發得莫名其妙

我有認識的朋友看過全世界各地的社會福利措施

台灣的制度最散漫

該發的不發不該發的卻有

他也有一本但他不是拿來證明他有身心障礙

他也從不使用身心殘障人士的社會福利

甚至還貢獻很多能力去幫助真的需要的人

他說他只是想反諷台灣的醫療人員素養有待加強

把發殘障手冊當醫療籌碼討好病患的戲碼太多了

台灣的身心鑑定根本就沒有專業可言

我有個親戚他孩子就是醫生也會作殘障鑑定

從小看他長大我對他很了解

真是令人搖頭阿

越來越多人都認同台灣是個鬼島
一定要告
以防下一個中指先生又出現了
沒錢歸沒錢
整不能沒錢的人
殺你
你還要原顥他吧
這是老套了
通常是撞死人一定會這樣做
如果是比較大的車禍也有可能
不用對他們那麼客氣
不曉得有沒有人注意到樓主有說車頭全毀了

而且車還在行駛中

既然是車頭撞到(應該)雙方都會有肇責

(如果)對方是正常人一定也是說我騎得好好的就被撞了

沒看到實際情況所以用應該和如果

如果雙方都有肇責真的去調解的話也未必能拿到4萬修理費(還要修理對方的車)
查了一下資料

智能障礙者依規定皆可報考汽機車駕照,除非經體格檢查為患有精神耗弱、目盲、癲癇疾病者,才不得參加汽車駕駛執照考驗。

什麼爛法律????

我覺得該怎麼處裡就怎麼處裡
一切按照規則走 (一切按法律途徑)

如果因為對方家境所以就可以賴
那是不是說如果遇到有錢人,就應該要狠狠敲一筆?
這樣法律就失去公平性

有人說,照規矩走很沒同情心..4萬塊可能是人家大半年的收入...等等之類
放過肇事者...那誰來同情無辜的樓主??
難道要樓主吞下那4萬..他才是受害者不是嗎?


gn00498167 wrote:
我覺得是態度問題耶有...(恕刪)


我上次車停路邊等人,
(非紅黃線..有閃燈,而且路很大條 是雙線道),
一個阿婆騎腳踏車,撞到我後視鏡,整個後視鏡都歪掉了,
阿婆騎著車繼續向前,
馬上下車,追她,把她攔下來,

她就一直說她想說沒事阿,就沒停下來了,
我就跟她說,連句對不起都沒說,這樣不對吧..有沒有事不是你說了算,
況且現在後視鏡都歪了,怎麼叫沒事

她就一直說..抱歉啦,我以為只是撞到後視鏡,沒甚麼事...
我叫她 在在車位等一下...然後上車試了一下,還好卡了兩聲以後,後視鏡勁正常了,調整都沒問題...
我就跟她說,有沒有事不是妳說了算,現在才叫沒事,下次小心點...


所以...有沒有錢 和手冊是一回事,連回都不回,不想負責,才是重點!

kko8372015 wrote:
小妹最近車禍事情是這...(恕刪)


不是有手冊真的就是清寒與輕度智障
我工作地方每天可以看到好手好腳能跑能跳還講英文+帶了很漂亮的女朋友
拿輕度xx手冊也是本人的這些人
維護自己的權益吧!
你會上來po文 有8成大概是決定要對方一定要賠了
要不然你會直接放過對方 直接自己賠 當作花錢消災厄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pitswang 寧願後悔做過的事 也不要後悔沒做過
告死他
有智障就不要出來騎車
告死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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