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11更新鑑定結果出爐..見怪不怪的獅子大開口? (文長+補圖)


m0663 wrote:
簡單的敘述一下事故原...(恕刪)


接下來協調

最好都要有錄音了

反正那姑姑因該不太會罷休
你可能會被判刑法過失傷害罪
基本是判3個月徒刑
若不想坐牢可易科罰金一天1000共9萬
給你参考
提醒苦主~你有第三責任險嗎?

直接保險解決吧~獅子大開口就不用談和解了!

前提是先把相關文件想辦法弄到手~例如對方的醫生診斷書....之類的

避免對方利用有力人士偷改~越改越嚴重...到最後說不定只是縫個幾針變成殘廢~xd

https://www.google.com/search?aq=f&oq=%E6%A9%9F%E8%BB%8A%E5%BC%B7%E5%88%B6%E9%9A%AA&sugexp=chrome,mod=0&sourceid=chrome&ie=UTF-8&q=%E6%A9%9F%E8%BB%8A%E5%BC%B7%E5%88%B6%E9%9A%AA

poppinpony wrote:
你留那種案底會影響到...(恕刪)


不是留不留案底的問題
過失傷害是要坐牢的
基本上是3個月
可易科罰金1天1000
那姑姑感覺就是台灣鄉土劇看太多

自以為電視演的都可以套用到現實來誆人

記得隨時錄音掌握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所以加油吧!!!

反正心意有到 又不是擺爛不理


某部分台灣人就是愛興訟
動不動就以為法院是他家廚房
愛亂告 吃飽太閒 獅子大開口

看護費一天最多是2000~3000
如果要賠薪資損失 也是賠"當事人" 不是賠"看護的那個人的薪資"
照這樣 找個日薪百萬的來當看護不就天價...

如果不嫌跑法院麻煩
請在檢察官調查階段就據理力爭~!!

歹年冬 多小人~~

juanko wrote:
你可能會被判刑法過失傷害罪
基本是判3個月徒刑
若不想坐牢可易科罰金一天1000共9萬
給你参考...(恕刪)

沒有那麼重?
撞死人才6個月
又不是重殘
從監視畫面看,離斑馬線差不多50公分到一公尺耶,為什麼樓主說五公尺?

樓主有時間按喇叭卻閃不過? 自己經驗是遇到突發狀況根本按不了喇吧。

看你之前發言,怎常遇到行車糾紛?要不要改坐公車?

上面一堆人的發言,包含我這樓,對你一點益處都沒,你需要認識一位律師,現在跟以後可能都用的到。

她未走斑馬線 騎士撞傷無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29/today-center16.htm

未走斑馬線 行人賠騎士357萬
http://mypaper.pchome.com.tw/fofo1/post/1310809127



你可以拿這兩則新聞給他看
畢竟 他輸的機率比較大


可以和他求償

請假的工作
精神賠償
修車賠償

車禍超過6個月就失效了


http://202.39.131.142/web_law/Law_RelatedH.php?LawID=A0002&LawNO=7800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
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
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
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不予處罰
重點是你自己有受傷嗎?你如果自己也有受傷,你應該也要去驗傷,哪怕只是一點小傷
因為對方也有過失,你一樣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如果沒有,那你可能就會比較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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