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695 wrote:
還是說你自認為你重機兩輪=四輪你不能騎機慢車道,好像沒這條法律...(恕刪)
真的有這條法律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之一
大型重型機車(俗稱:紅牌),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 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大度路分隔島右側那一條屬於「機車專用道」,重機沒事騎進去,是會被開單的。
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5條之二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所以就算一般的「慢車道」,如果重機不是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或是快慢車道間有分隔島,騎進去慢車道也是違規,這個各地交通大隊已經聲明很多次了。
我也很不習慣開車的時候一台重機跑進來,但人家是依法「必須」騎在快車道上,只能說:必須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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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侵權的人沒在怕法律,
所以其他人就得乖乖讓他侵權,
以維護自身最後的安全...
所以好人除了守法,還要"禮讓"侵權者...
我知道在台灣是事實,
大家害怕"侵權者"大於"法律",
有問題而非先譴責"侵權者",
反而要"被侵權者"自願放棄權利,
所以女性穿著合身衣物,
因工作關係深夜返家卻遭性侵,
也要先怪她不躲在公司裡,
等到天亮安全後再回家?
所有法律規定與條例,
都應該是讓所有人在侵權前就會考慮到後果,
進而防止侵權行為;
並在侵權行為發生後,給予制裁;
但是台灣法律卻只剩後半段,
制裁強度也不足以令人畏懼,
所以沒人會在侵權犯法前考慮那麼多...
我們不會去惹流氓、黑道,
是因為我們知道惹不起,
他們的"非法制裁"大到令人懼怕...
然後法律也不能制裁流氓、黑道,
所以乖乖的讓他們侵權吧...
守法的好人也不會團結,
制裁侵權者,讓他們不敢再犯法侵權...
所以台灣不是尊行法律的國家,
是尊行"耍流氓、黑道的人的心情"的國家,
無論是交通或一般生活...
這真是台灣法律的悲哀...
但有需要走在最危險的邊緣, 再來說我被侵權了嗎?
我知道如果我說, 深夜穿低胸短裙露背結果被侵犯, 自己也要負一點責任, 一定會被砲
但如果真的發生在這樣穿著女性的身上, 一定有不少人搖頭,
你是希望被侵犯後由司法還你公道還是平安到家?
如果你今天是騎在旁邊的機慢車道, 還被這樣逼車, 絕大多數的人一定會跟你站同邊
你一定要把你的路權放到最大, 做到極限, 就會有人同樣的也在法律的邊緣玩你
整個事情看起來就是有行車紀錄器大頭症, 拍到了違規就變身正義魔人
拿放大鏡檢視別人的行為, 浪費司法資源
而且樓主完整公佈逼車之前三分鐘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前,
事情仍有急轉直下的可能,
無風不起浪, 空穴不來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