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ka wrote:原廠就對4 了, 我...(恕刪) 原來是原廠GMAX阿口口聲聲說對4不好結果自己用對4看來對4給你很大的陰影也對拉那個仿冒品對4手感本來就不好了沒錢去把它換成正版的難怪你會在這怪東怪西順便亂酸人還是車手根本就沒那實力去發揮他??你沒錢亂花那不是你的自由是你不行
zsuper0405 wrote:小小速可達裝對4會不...(恕刪) 老大GSR600跟勁戰時速比沒算進去啊!重力加速度呢?光單以重量來算有失公平 畢竟煞車是在有速度時候使用的!還是都在原地測煞車力道?同樣100KM急煞 600魯就不知道比勁戰重多少了 重力乘上速度 你確定速可達卡鉗承受比GSR大?更別說騎更快的GSR!不好意思不是故意酸你只是你邏輯能力有點奇怪
minidick wrote:同樣100KM急煞 600魯就不知道比勁戰重多少了 重力乘上速度 你確定速可達卡鉗承受比GSR大?更別說騎更快的GSR!不好意思不是故意酸你只是你邏輯能力有點奇怪 應該是你沒看仔細吧,他用意是說對四實際上承受的重量只是算剛好而已還沒有超過的問題!而原廠的卡鉗就不用說了,搞不好算一算只剩下十位數,只煞的住十位數重量的東西!所以藉由他的計算來看,改對四才是一般速克達的基本配備!如果再考量到速度的話,原廠的設計只會兵敗如山倒,所有東西都沒考量在安全範圍內!(以那樣的算法,原廠可能重力加速度後的煞車能力就剩下個位數了!)
minidick wrote:老大GSR600跟勁...(恕刪) 有說了那只是用重量去大致算承受比例的差距真正要算挾持力當然不是這樣算不過你說到時速100的話P=mvGSR是200*100/2=10000速可達是130*100=13000速可達還是比較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