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 X25-XXX的車號肇事逃逸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看樣子 又是一位男性騎士
肇逃
常常在這裡 看到被抱怨的
大多數以男性為主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zero0908 wrote:
看樣子 又是一位男性...(恕刪)


你有完沒完啊

常常看到你回文就動不動扯「男性怎樣怎樣...」、「男性又怎樣怎樣...」

你是有性別歧視?
既然已經有結果了其實沒啥要說的,小弟我只是說一說我看到影片的想法
第一 從影片看來因為公車開始往右,人騎車會下意識的往右一點在加速或是慢下來這是正常的,所以某些人在怪版大我是覺得怪怪的
第二 肇事者的確是回頭表達歉意,可是照影片的過程來看他應該已經看到出事者已經幾乎是橫向在公車前了,就在他回頭繼續騎的那瞬間版大被撞了,可是他理應在他擦到後回頭致歉時應該就發現異狀了,卻沒停繼續走,這點應該很明顯,他有不對,所以也不用多說了!
第三 或許會有人覺得版大是女的所以這篇文章才很多人幫忙,但是我想說以前出事的有哪一個像他這篇這樣有這麼清楚及有聲音的證據= ="這是我覺得的啦,沒別的意思

結論每個人看法不同,我很同意,只是為何會有些人說了一些比較誇張的話,例如說版大自己嚇到開始東倒西歪造成這樣的結果的,你們是肇事者朋友嗎,還是你們只看圖片不看影片,就開始亂說話,我也是看完影片,我才敢斷定,因為圖片其實看不出所以然,可是看完影片如果那樣像是版大嚇到,我真的會覺得你膽子也太小了吧,抑或著眼瞎到那個騎過去撞到你們都可以當作他沒撞到說版大自己沒事找事做嗎?真是怪異,反正已經處理完了,我覺得後續就交由板大自己決定了,幫助他的那幾位神人真的是厲害,要我看那影片或圖片可以看出車牌我真的不可能辦到的,以上所講的話沒有甚麼意思,只是真的有些人講話沒照事實在講,不經會讓人覺得你講的是人話嗎?俗有任何言詞上攻擊到人,在此說聲抱歉瞜!
fzz wrote:
你的「宣導」似乎怪怪...(恕刪)
抱歉!我可能心急而引用錯誤,但我想表達的是因為肇事逃逸而衍生出的行政罰責及刑事罰責兩方都有產生!
因為有肇事逃逸的構成才會有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罰責的產生!在這邊也只是說說法條而已~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都成立了,接下來就是等法院法官的判定如何判決!或是走上和解一途....

Pink Floyd wrote:
我覺得就是無意擦撞,...(恕刪)


無意擦撞?
當今世上 那一起車禍是有意擦撞?

現在大家討論的不是如何整重機車主,而是此人撞人之後逃跑!

您也可以發完文之後逃跑。

不知所云


usbkvm wrote:
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超車不能從右邊超車。
但小弟一定盡量不從右邊去超車。
這點已經有很多討論串了~

看一下影片13秒的右後方,也是一輛車要往右邊超另一台車,結果也是差點撞到。
當然你可以說是另一輛車急速往右靠,所以嚇到他了...
但右邊超車真的不好


你說得沒錯,右邊超車的確不好!

但這事件中重機騎士似乎是超右邊車輛,而與左邊事主發生狀況!?



其實這事件凸顯一個事實,為何機車都要擠在右邊???

是因為政府說右邊最安全,機車往左靠會有罰單的緣故嗎?

子彈打中毛 wrote:
在此建議被害者(是樓...(恕刪)



黃牌車主縱然有錯,也不應無限上綱。

就責任範圍之內負應負的責任就是了,以不合理的內容與對造和解似乎不是個很好的選擇。

只要想想萬一當事人是自己,是否也能夠接受這樣的條件?
騎那麼大一台車,明明車縫已經夠小,

還硬插進去...油門灌的很開心,

現在麻煩了吧!
紅衣服那問乘客~


感覺撞到臉~好痛= =


到底是怎麼看的為何我就是看不出樓主性別

反覆看了好幾次影片還是看不出來

那些把焦點放在性別上的人自以為洞悉01生態嗎

這些人才是真正的亂源

單純的車禍問題不管反而刻意去搞出個性別問題出來

會在機車版留言的我敢打賭大部分都是男的

被抱怨的對象男的當然會佔大多數

難道真要有人提醒才會想到嗎



最近越來越多這種把自己想法套在其他人身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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