煥仔 wrote:錯誤的交通政策總是導...(恕刪) ---------------------------------------------------------------------------------嚴重機車車禍(至少有5台機車撞爛掉)照片是位於那個都市的哪二條道路之交叉路口??
mclarenernie wrote:我看完之後只有很想罵xxx領頭過那幾輛牽動車流實在害人看到黃燈還要加速通過的汽車駕駛有夠超過待轉區設計的像保齡球瓶區(科學在哪裡!? 沒天理啦) 轉機車黨那邊看到的:有行車記錄器的汽車與中線等待的機車, 還有外側待轉區的機車, 幾乎都是同時準備左轉 (義交指示?)這時候, 外側車道一輛汽車疑似闖黃燈而迎面撞上!!
駕駛習慣不佳政府執法不力腹地狹小主客觀因素都具備真的很難跟日本比較我倒是覺得可以限時開放全車道給機車像是非尖峰時間就機車都可以行駛但嚴抓蛇行尖峰時間的幹道嚴禁汽車臨停停了就開罰而非驅離公車路線也要檢討很多時候站牌設計不佳導致公車載客完必須橫跨車道回到專用道
其實台灣人最大的問題就是每個人遵守法律認知不同舉個例:在下載著女友在路上,當紅燈的時候,在下如果說看到別人右轉了,就會跟著一起右轉,坐在後座的女友就會念:你怎麼不守交通規則呀!但是當在下要左轉去待轉時,後座那位就會說:妳怎麼這麼俗辣呀!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認知差異???很簡單,因為我女友常常紅燈右轉被抓到,所以會怕說違反這條規定我會被罰鍰,而在下是因為有朋友直接左轉,結果被對向的外側道車道的車撞死,由此可見,人都是犯賤的,只有自己得到了教訓之後才會去守法.題外話:剛剛有人在講法律概念的內容,在下說難聽點,紙上談兵的高考法緒申論在考試上瞎掰給閱卷官看就算了,過失在實務上與法條通說不是這樣的,如果過失真這樣好用,在下的朋友死了也不會拿不到多少賠償了.至於說那些在講直接左轉有多好的人,在下只能說:你確定對向車道的人每次都會讓你嗎?
不知道為什麼, 在01上反對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大大,很喜歡用單行道的特殊狀況, 或是特殊時相的設計為理論基礎來說台灣法規的失當...以樓主的圖文來說,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第2款規定"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是以避免慢車跨越中央車道進行左(右)轉, 當然在左側之慢車就不必再兩段左轉,這並不是日本獨有...另外, 機慢車的法規是日本學習台灣, 而非台灣學習日本,特別是兩段式左轉是日本參考台灣的法規去研議的...交通標線, 標誌, 號誌是規範不見得會去遵守規範的用路人,也無法避免所有意外的狀況, 不能因為一些制度上無法避免的缺失去全面否定他..這麼說吧, 台灣各縣市易肇事路口絕大多數都是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不能因為這樣就說設有號誌之路口是比較危險的..就如樓主不能因為一, 兩件意外就否定兩段左轉..
雲峰 wrote:至於說那些在講直接左轉有多好的人,在下只能說:你確定對向車道的人每次都會讓你嗎? 我騎重機每次都直接左轉,哪裡不好了我倒是想聽你說對向車道不會讓,難道騎外線那些從巷子衝出來的阿貓阿狗阿公阿婆跟路邊違規停車亂開車門的就會讓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