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有錢人說話比較大聲。
KYO wrote:
晚安,相同的標題在半年前出現過。
這次算我倒楣遇到了,不過這次我是轉彎汽車。
不囉唆,先看影片。
http://youtu.be/ZiFYc9JqbW8?t=3m1s
這是那台超速直行機車後面的計程車司機大哥好心提供給我的。
我是對向的黑色汽車,
我有相當注意對向來車,
但對面的直行機車超速、鑽車,導致我根本閃避不及。
在影片中可以看到,他還沒撞倒我前就自行右傾滑倒,之後機車一路滑行撞到我的前車頭。
而對方在筆錄上承認超速,
初判表也記載對方超速,而我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話說騎那麼快我想讓也讓不了啊。)
現在對方開大決要直接告我過失傷害罪了。
請大家討論看看、法院會怎麼判XD
我之後會把後續情形再補上來的。
我現在請了律師幫我寫訴狀中,禮拜五要去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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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晚安,看到這篇文章引起了討論,讓我嚇了一跳。
剛從律師那回來,順便更新一下。
首先,我不是來討拍的。
只是讓大家互相討論,順便收集意見。
然後,我會把律師幫我寫的訴狀主張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完成後,
放在這裡,提供各位參考。
我律師的論點絕妙有趣,有過四年鑑定委員會經驗的他告訴我這個案子很棒。
而且有前例可考XD
當然,就看各位有沒有想到了,其實這個答案非常明顯。
我會依序把結果放在這裡,無論好壞。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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