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前發生過的案件有時間就去上訴吧關於法規 請高手指點吧這是申訴成功案例違法應該就被罰 但是被開單並不一定違法 裁定還是由監理站只是監理站申訴通常都過不了 所以上法院吧台灣的執法者 不管你缺業績還是上級壓力 開單沒錯但是有必要這麼做嗎 不如直接把他排拆下來 可拆可能拿去作案
紀桑 wrote:我想請教各位...我...(恕刪) 可以!錄下來寄到附近的派出所就可以囉,不過你確定它有達到 全轉速/2 超過93分貝嗎?印象中還有個網站專門接受排氣躁音申訴的(原則上所在地的環保局網頁也可申訴噪音問題,執法者始終是警察!兩邊都寄)
我認為違法被開單理所當然!但執法人員也不能無限上綱~雖然我連翹牌器是甚麼都不知道.. 但看板主的形容換成我..裝翹牌器開單我簽我認..裝了就要有自覺..但不代表執法者可以破壞我的車子!!一但車子有損壞我一定據理力爭..正如我違規停車被開單拖吊理所當然..但不代表直行的人員可以任意破壞我的車!!
s19911218 wrote:我知道裝翹牌器不合法但是警察取締可以這樣子"扳起來然後拍照"嗎?給人觀感真的頗差 可以!因為 : 這證明了你朋友的確是裝了翹牌器!若不~當你朋友拿著照片找哪位警界高官或是民代去跟警局灰的時候,倒楣的就是開單的警察!何況...你朋友是" 現行犯 "!以這種方式直接性的證明你朋友違法,並無任何不適當的取締表現~至於你說" 觀感 "的問題...會去裝這種白癡部品的車主...說真的...讓人的觀感更差!沒膽就別裝ˋ敢裝就別怕警察鈑!裝了還要故意鎖超緊...該說是沒那個屁股又愛吃那包瀉藥?還是要說你朋友白辛苦人家警察大人為了個俗仔去耗費力氣?
ciz wrote:但不代表直行的人員可以任意破壞我的車!! 不直接扳上來...怎麼拍下車子裝有翹牌器? 請有以教之!難不成還叫車主自己扳? 只有車主頭殼壞掉才會自爆吧~既然敢裝違法部品,還怕被執法人員破壞?就算要哭喊人權...也不是這樣無限上綱的吧.論語曰 : 自重而人人重之!自己不知自重...還要他人尊重自己? 真荒天下之大謬~
判決都貼出來了 內容好歹也看一看 眼睛只看到不罰就叫人上法院一個是可活動翹牌器 一個是不可活動的原廠精品且未達不可清楚辨識的程度內文也有提到 未實際檢測加裝支架是否可以上下移動員警僅是因為車牌未懸掛於原廠位置就開單員警自己也說照片車牌就辨識而言與原來車牌位置並無不同難以認定未依指定位置懸掛 所以裁定不罰 並不是翹牌器不罰至於能不能版你的車牌支架 判決文裡面也寫得清楚了 實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