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11更新鑑定結果出爐..見怪不怪的獅子大開口? (文長+補圖)

過失傷害罪
一般小傷非重傷傷殘
這在一般的刑事法庭上法官都見多了
也不希望這種小案一直來煩
判例除非有特別曲折不然幾乎都差不多
只要不是態度囂張那種情況
實務上大多只判30-50天
所以合理的金額在3-5萬
通常這也是過失傷害的和解金
立這個法的用意就是既然你不小心傷害到人家了
賠個三五萬補貼對方身體的受傷
這是在社會上合理的公認可接受的範圍
這也是為什麼在實務上都是這樣判
大家別沒事浪費司法資源
雙方若有談到有這個金額就爽快點和解吧
上法院根本只是浪費雙方與國家司法資源
因為判刑確定後就是雙輸
一個背上微罪前科+罰錢
一個根本拿不到錢只能拿到民事上的損害賠償
(金額都要主動提出證據)
這種結果已經都知道了
官司根本沒什麼好打的




車禍沒有斷手斷腳!一般都是普通過失傷害。

頂多罰錢判罰金!

賠償喊價當然越高越好。
讓你慢慢砍!

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其實他離斑馬線不遠,法院不一定會覺得樓主有利。

汽機車經過路口減速慢行這一點 你這一點也討不了便宜
傷害的部份判不重是沒錯 但是會有前科... 有人在意有人不在意...
樓主撞到的人其實滿接近斑馬線的
假設他們真的在斑馬線,應該還是撞上去
所以如果真要上法院,刑事部分普通傷害應該是免不了
但應該也都幾萬而已
但刑事完了,繳一些罰金
還是要面對民事賠償

我看沒有個8-10萬應該很難處理掉

N年前我父親開車
一個剛退伍的騎車在他車右前方,忽然貼著我父親的車,在我父親面前往左大回轉
算是自殺式回轉了(而且還是雙黃線)
想當然地就是直接騎上去了
刑事部分我父親連普通傷害都沒有事
所以民事部分就是所謂的道義賠償
對方開價千萬
開庭時一直盧
法官受不了直接跟對方說:你們自己錯在先還敢獅子大開口?
法官跟我父親說:雖然你沒錯,但是對方都這樣子了,你就算是道義上拿一點出來吧

最後賠20萬,那是當時將近一年的薪資


但是那個年輕人要坐一輩子輪椅

大家還是小心一點吧...
有指定要姑姑看護嗎?
如果他指定要A-Rod看護你不死定了??
我建議你隨身攜帶 行車紀錄器用在機車專用的,你剛好那邊有監視器,萬一是沒有監視器的地方你就不只會陪這些錢了。再來保險我記得有第三方保險,你應該除了強制險之外還要多保這個
騎機車撞到人很衰,但是事情造成了,我認為你爸應該跟他討價還價,要不然請律師出來調解。
被害妄想那麼多坦白講沒啥實質幫助。我就直接切入重點講了:
刑事過失傷害部分他告你你就告他,你告他他就告你。所以都討不了啥便宜。
交通部分行經行人穿越枕木紋未減速,未禮讓行人先行。你騎車就是比不過行人路權。
供慘考
上法院吧 有太多案例新聞了 不要因為別人大聲就怕會輸
dada1705020
151515151515151515
昨天我也才在眼前看到一件類似的....
我開車停等紅燈時(大約紅燈過來第四輛車),一個行人從我面前穿越過去
(很明顯:未依規定形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雙黃線)
行人過了雙黃線時,一輛機車從我左後方呼嘯衝來
(很明顯:逆向行駛,速度不慢)
接下來,磅~~很大一聲,撞上了

奉勸大家:
走路的真的不要這樣過馬路,多走幾步路,不會多流幾滴汗,總比流血好
騎車的真的不要這樣逆向衝,乖乖排隊騎,不會多花幾秒鐘,總比出人命好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