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樣也是在十字路口迴轉 沒有禁止左轉迴轉的標示 也只有紅黃綠燈
當時我前面也是有兩台車子迴轉左轉 我也跟著轉的時候
對向車道 剛好也是有一台汽車擋住我跟對向機車的視線, 於是呢
事故就這麼發生了

只能說樓主保重囉~
因為這種情形的話,通常是迴轉的責任較大
而且
你有報警的話
還會要再收到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迴車。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
,仍擅自迴轉。
如果還有對方還有受傷的話...
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1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
再記你個三點.....
所以結論就是
就算直行車不剎車硬要跟你撞
責任也是算在迴轉車上
只能說以後要迴轉的話 看到有直行車最好要再多注意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