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我哥條子朋友也看過了.只要提供此影片當證明,就不會有恐龍法官出現.就不會有三分是汽車車主問題.而且汽車是綠燈,對方紅燈也很久而不是搶快,是自殺.此次,是有人白目之自殺行為,和路權完全無關.而且對方還可以正當要求機車車主賠償修理費用.所以行車紀錄器普及也是有好處
phs137891 wrote:轉體向上正面空中旋轉兩圈半,落地姿勢未達標準,我個人給7分。 我跟Phs137891老師的看法比較不一樣仔細看下飛第二圈時 手還比了個YA 有風騷到 各人給8分!飛身同學 下次再加油!(講是這樣講 還是希望飛身哥 沒事...祝你好運)
哪來誰路權啊機車行進方向明明是紅燈啊(一堆車輛和機車都停了)bmw行進路線是綠燈 所以它照理說他沒錯還有騎車的小屁孩(還無照)耍帥 紅燈硬闖連煞車都沒 直接撞下去,要撞也挑臺便宜的還撞那摩貴的車我相信他賠不出來,連帶責任父母大概也有錯吧,竟然放任孩子騎車出去..最基本的交通規則都不知道 只能說社會變了...
其實,這小朋友無照駕駛、闖紅燈撞車當下的這個行為是很不應該的。只不過,誰人年少不輕狂。只要他以後知錯能改就好了。14歲,人生才開始沒多久而已。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做中錯、錯中學的。遇到問題,才會思考解決之道。看到別人受傷,先嘲笑而不表同情,這樣也不太好吧!
bruce300 wrote:14歲的"傲孝年"萬一看到修bmw的帳單發現付不出來,轉告車主過失傷害,以行逼民,不知道會不會成立?耐人尋味!...(恕刪) 成立是誰的問題 ? 法官 ?這種會成立意思是叫人民缺錢的話去找名車撞就是了 ?
nomorekia wrote:只不過,誰人年少不輕狂。只要他以後知錯能改就好了。14歲,人生才開始沒多久而已。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做中錯、錯中學的。遇到問題,才會思考解決之道。...(恕刪) 樓上此言差矣小學生就知道不該闖紅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