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tia wrote:
去申訴看看,因為車牌角度是被警察使用外力扳動的,如果這個行為成立,那原廠牌架也可以以同樣手法開單:警察只要拿工具拆一下螺絲螺帽,將車牌取下,說:「你這樣就沒車牌了,開單」。

此類改裝牌架跟原廠牌架都需要用直接對車牌施以人力才可以調整其角度或拆除,那違規的判定應該是一樣的。當然,改裝成電動控制就另當別論了。

不必因為大眾說的頭頭是道就放棄申訴的機會,這個事情確實有其模糊點,多去申訴,不管成功或失敗,是一種釐清改裝規則的管道。


我曾因為這種案子的申明異議去法院做過證
法官認定很簡單
用工具可以調整的角度的車牌架 就不行
所以....維持原判

更何況 警察只是用手就扳動

板大說 他朋友因為還沒做壞事就被抓 所以覺得冤枉
那等做壞事(肇事逃逸 搶劫啦)之後被抓 有受害人的話 受害人冤不冤枉

裝什麼「翹牌器」??
你這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那位警察先生真是好樣的!
如果每位警察先生都有這樣『主動偵辦』的精神,
對守法的騎士來說,那真的是太好啦~
s19911218 wrote:
是這樣的RS 也不算...(恕刪)


未啥要裝翹牌器???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你以為裝了鎖死就沒違法的疑慮???
這跟違法裝了開車燈亮到刺死人卻不開燈的做法有何不同???

要裝就不要怕抓
怕抓就乖一點

我支持警察的行為
畢竟裝了就想要違法,法律就該在違法之前加以杜絕
常看到一些死小孩在那邊改裝翹管或裝翹牌器,引擎聲一整個吵死人,
還自以為很帥...殊不知在旁人的眼中,這種行為十分的幼稚可笑.

要耍帥?請努力點..起碼搞一台550CC以上,或是四輪的來改吧.
我從買了行車紀錄器以後,
遇到翹排、翹管、方向燈顏色不合規定,
一律送影片到警察機關告發。

上星期四遇到目前看過最誇張的,
後燈改成跑馬燈樣式:
先 左方向燈→後燈→右方向燈
再 左方向燈←後燈←右方向燈
你XX的是霹靂車嗎?
可惜行車紀錄器沒電了,不然一定送他上路。

我不是聖人,偶爾也會不遵守交通規則,
被拍到被檢舉,零用錢扣下去繳罰單,敢做就要敢當,就這樣。

marc0316 wrote:
我從買了行車紀錄器以...(恕刪)


好樣的,給你拍拍手..

s19911218 wrote:
是這樣的RS 也不算...(恕刪)


裝了違法的東西還想打電話給警官?!

是要關說嗎??


這位員警幹的好阿!!!

預防了一個可能的違法~~
marc0316 wrote:
我從買了行車紀錄器以後,
遇到翹排、翹管、方向燈顏色不合規定,
一律送影片到警察機關告發。

上星期四遇到目前看過最誇張的,
後燈改成跑馬燈樣式:
先 左方向燈→後燈→右方向燈
再 左方向燈←後燈←右方向燈
你XX的是霹靂車嗎?
可惜行車紀錄器沒電了,不然一定送他上路。

我不是聖人,偶爾也會不遵守交通規則,
被拍到被檢舉,零用錢扣下去繳罰單,敢做就要敢當,就這樣。...(恕刪)


說真的...我超討厭後燈改跑馬燈的人!機巴毛!
每次一瞬間看到他...以為他要轉彎,煞車...又看他打另一頭方向燈...他媽的左閃右閃才發現是跑馬燈!
拜託,開車騎車很多反應都是一瞬間的...這樣造成大家誤判其實很不好!
不知道可否立法取締這種跑馬燈(還是以經有法可管?)
已經一堆人不會用方向燈了!還來個跑馬燈...真的是...唉...
我比較想問的是
為什麼要賣翹牌器?
弊大於利為何還要讓它在市面上販賣?

然後阿,樓主,你躲到哪了?不敢出來了唷?敢做就要敢當,不要都說是朋友幹的

marc0316 wrote:
我從買了行車紀錄器以...(恕刪)


嘿嘿...聽說很多人都靠裝行車紀錄器抓違法領獎賞耶...
感覺上裝行車紀錄器好處多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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