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vin wrote:
是樓主說他被逼車, 我說要有完整影片才能還原真相...(恕刪)
汽車所行駛的內車道"無任何妨害之要件",
迫使駕駛必須快速切入樓主向前直行的外車道,
不是故意逼車是什麼?
樓主不論在事發前多久時間,
不論以任何形式侵犯汽車路權,
汽車駕駛也應該是向司法機關檢舉樓主違規侵權,
而不是以相同違規侵權方式"自行制裁"樓主...
假設A...
機車駕駛(樓主)5分鐘前侵權,剪了汽車的線,
汽車駕駛應向"司法機關"檢舉機車駕駛(樓主)...
機車駕駛(樓主)犯法,該罰...
汽車駕駛5分鐘後侵權,剪了機車的線,
機車駕駛(樓主)應向"司法機關"檢舉汽車駕駛...
汽車駕駛犯法,該罰...
機車駕駛(樓主)與汽車駕駛,
犯同法同罪...
假設B...
機車駕駛(樓主)5分鐘前沒侵權,守法直行,
汽車駕駛也守法行進,
都無犯法行為,都不罰...
汽車駕駛5分鐘後侵權,剪了機車的線,
機車駕駛(樓主)應向"司法機關"檢舉汽車駕駛...
汽車駕駛犯法,該罰...
只有汽車駕駛,
犯法犯罪...
只因樓主「剪線侵權」汽車駕駛在"先",
汽車駕駛「剪線侵權」樓主在"後",
汽車駕駛之違法行為就可以默許?
樓主就不能主張正當路權?
如果我有錯誤的地方,請用力鞭策指正,
我必誠心道歉...
如果我沒說錯,那到底要"還原"什麼真相?
saintyang8085 wrote:
汽車所行駛的內車道"...(恕刪)
只因樓主「剪線侵權」汽車駕駛在"先",
汽車駕駛「剪線侵權」樓主在"後",
汽車駕駛之違法行為就可以默許?
樓主就不能主張正當路權?
如果我有錯誤的地方,請用力鞭策指正,
我必誠心道歉...
如果我沒說錯,那到底要"還原"什麼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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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個情況, 我們為什麼要浪費資源在幫樓主說話?
一個去向流氓挑釁, 先打了人家一拳, 結果被流氓回敬一腳
然後拿被踹一腳的影片, 丟到網路上來公評
您還要堅持說流氓的行為不能被默許, 被踹一腳的可以主張正當人權??
當然, 這個情況是兩者皆錯, 你受害的部份你可以提出告訴, 但說不定前面你加害別人的部份惡行更重大
如果兩邊都判罰款, 說不定罰款互抵之後, 先挑釁的還要賠人家哩
但單純被害者, 跟加害者最後變成被害者, 這是天差地遠的狀況
持刀搶超商, 砍傷人, 最後刀被奪, 也被砍傷
如果兩人都犯傷害罪, 誰比較可惡
這只是個舉例說明, 請不要扯到是否屬正當防衛等議題
我絕對認同樓主被逼車這部分他是受害者, 但如果你不去看發生的原因, 只就結果, 表面來審判這件事
不正落入了某種設好的局裡嗎?
cavin wrote:
但如果事前小車做了什麼特殊思維才會做的事, 才引起這整件事情 哪這件事僅僅就只是雙方在馬路上互玩而已...(恕刪)
在講求「無罪推定」原則的年代,閣下卻能堅持「有罪推定」原則,恩~很有趣的論點
哪天~在路上被飆車族亂砍,難道要向法官證明自己事先沒有去惹到飆車族,法官才會審理我的案子嗎?
cavin wrote:
不要以片面的資訊把整件事請引導到機車爭取路權的議題上...(恕刪)
會引導到機車路權的議題上,也是因為版上不少人看了照片,直接說樓主白目,不該騎在最外側快車道上。
能夠減少一些想要維護正義、卻觀念錯誤的人(應該說增加一些想要維護正義、而且觀念正確的人),這樣的議題,應該也算是功德一件,我不覺得有甚麼不好。網路上的討論,總比馬路上的糾紛、事故好。
凌志駕駛為何有剪車行為?可能凌志駕駛是有來01爬文,知道樓主是老婆口中的大膽刁民,所以予以懲戒,婀~我承認這次是來亂的

凌志駕駛為何有剪車行為?原本我也誤會是樓主超速嚇到對方,但結果不是,該路段速限真的是70(這點誤會我也跟樓主致歉)。其它沒證據的事,我認為不應該亂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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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破狼~丹 wrote:
在講求「無罪推定」原則的年代,閣下卻能堅持「有罪推定」原則,恩~很有趣的論點
哪天~在路上被飆車族亂砍,難道要向法官證明自己事先沒有去惹到飆車族,法官才會審理我的案子嗎?
哈哈哈

不過確實如此
有人有聽過被外送茶或援交茶或酒店茶告過性侵成立的嗎
好像沒有吧
因為法官都會認為這些茶本身就是破
既然破就沒有保護的價值
信不信李宗瑞案裡面只要女主角是相關茶葉人員
關於性侵這點怎樣也不會成立
這個論點和某人的論點有點像
希望某人不要在路上被飆車族砍手筋
然後還被法官訕笑說
「加害人告訴我說他的犯罪動機是他覺得你在瞪(台語:漆或絞)他
你看吧,沒事路上幹嘛亂看被砍」
不過奇怪地檢署發交案件到分局偵查隊怎麼那麼慢
我到現在都還沒被知會...
我已經因為驚嚇好幾天都睡不好覺了...

魏至聖 wrote:
有人有聽過被外送茶或援交茶或酒店茶告過性侵成立的嗎
好像沒有吧...(恕刪)
很多喔~~~這例子舉得不好~~~
性侵酒店妹 判5年
敗類! 台南一員警迷昏酒店小姐性侵被判刑
魏至聖 wrote:
我有去精神科求診...(恕刪)
樓主真的應該去美國....留在台灣埋沒了你....
魏至聖 wrote:
泌尿科??手工店算嗎?...(恕刪)
這得先問問樓主家中的女王,當面對老婆有不舉症狀時,可不可以去找手工店尋求治療?
[女王]


不過請問一下:什麼是手工店?(不用回答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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