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iko wrote:
你沒看到我上面說的?...(恕刪)
我沒不同意你說上法院那一段 但是我沒辦法同意你說 腳踏車的那一段
因為手推車 懶的說了 你爬文吧 附上網址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4240&ctNode=95&mp=1
yukiko wrote:
不管你怎麼想
依照很多判例(機車撞腳踏車),光線昏暗時(包括黎明、黃昏)
沒有反光設備,腳踏車就輸了。。。。
araishoeiagv wrote:
不管你怎麼想 你覺得手推車是 機踏車 是交通工具嘛!?
不管怎麼想 你覺得 天色昏暗 自己不開燈 是你撞到路人的理由嘛!?
最後不管我怎麼想 我想你都不是會承辦案件的法官...
等 判下來再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