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iChien wrote:10/31 放瞎密假...(恕刪) 十月三十一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從今年起加為放假一天!如果公司行號要上班~可另補修一天~要上班的話勞工可以請領2倍日薪!這是我今天看新聞說低!
maya-dolphin wrote:十月三十一日:先總統...(恕刪) 找到網路新聞了~感謝豪大轉貼XD10/31仍放假,勞工全年休19天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08/115/15ioj.html去年通過《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改法案,將蔣公誕辰紀念日從勞工應有的19天國定假日中「剔除」,不過勞委會表示,該法案目前已擱置,沒有周休二日的勞工,今年10/31仍有休假,未來再變更的可能性也不高。據《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第37條也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因此,兩週工作84小時的責任制勞工,一年應有19天國定假日。《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改扣除蔣公誕辰紀念日,勞工國定休假日減為18天。但由於修改法案至今未經行政院核定,今年蔣公誕辰紀念日仍有放假。《勞基法施行細則》中也規定,國定假日如果勞工(或打工族)上班,可領取兩倍薪水或請補休,但根據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調查顯示,超過80%的勞工不知道有這項規定。勞工國定應休假日:元旦、元旦隔日、農曆春節(除夕、初一、出二、初三共四天)、二二八和平紀念日、青年節、婦幼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教師節、國慶日(雙十節)、光復節、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