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滾滾溜溜 wrote:不是的 不是沒保持車...(恕刪) 不是有人說路上看到拖油塔的車子要小心該不會看到rsz也要小心在下上次也是這樣 左轉已經在最外側車道還被直行車撞到 傻眼RSZ直行可以騎在中間嗎 還是你恍神?路權已經夠瞎了~ 大家還是小心點的好
飛痕吹雪 wrote:取暖失敗.........(恕刪) 說的沒錯==後車撞前車還那麼多話....不管什麼狀況下 後車撞前車 警察來一定第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這條就夠你吃了....要是我是那RSZ車主 車有損傷一定找你賠 車主心理os:x 真衰 騎在路上也會被撞緊急煞車時所需的煞車距離:是在騎士發揮最完備的技術之下完成 ,在一般情況下,煞車距離應較長。.行駛速度增為二倍時,煞車距離增為四倍。--在一般柏油路面下、各種速度之至少車距離--請參照樓主說到:平常我是不用右剎車的,後輪鼓煞感覺就夠用了,說真的前後煞車配重應該是 70:30 你這樣騎車本來就很危險 出事早晚而已 現在應該是你不會騎車而不是前面故意煞車剛綠燈以台北來說當然有可能會有側方闖那紅燈兩秒的駕駛 第一個竿位看到緊急煞車應該很正常吧 沒事詛咒人家被車撞是怎樣?
未保持安全距離...完全是你的錯唷需要保持安全距離這項法令...本來就是為了前車因任何原因而緊急煞車十..後車可以有時間反應煞車而來的規定...無論前車是哪種原因...後車都不應該反應不及而撞上...前車沒有要求賠償已經是寬大仁慈了...你還咒罵對方去車禍...真是為前車抱屈阿~~~~
真的是只要後車撞前車就都是後車錯嗎...我常常看到有汽車直接從汽車道用"插"的臨停路邊(應該算一半路邊一半機車道)下車買東西有一次是後面有機車速度是不慢看到有車子不打方向燈直接插進機車道停車結果急煞就雷殘了還在我面前打起保齡球...還好我起步那時候是慢慢騎...不然換我被左後面那台雷殘的機車鏟倒那我想請問這種狀況"如果機車雷殘後還撞到那台臨時插進路邊的車"該如何處理??當然那時候機車道全部的車都急煞了(前面突然出現一個障礙物)有些都快貼上那台車了(實在太突然)我心中真的覺得那台汽車實在很缺德...雖然後車沒保持距離或限速難道那些突然急煞或臨停的車都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