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下坡車需讓上坡車這是交通法規的基本禮儀換句話說在沒有任何交通號誌標誌下,下坡車和上坡車車禍,下坡車輸面比較大「轉彎車需讓直行車」、「岔道車需讓幹道車」、「右轉車需讓左轉車」、「下坡車需讓上坡車」對方保險願意出險賠你就不錯了還有阿~你說坡度30,彎度70,遊覽車時速40-50,對方第一次開這條路,這太瞎了~超級不合理路又小條,如果該遊覽車下坡是這樣我還會信說,但是用40-50km過窄彎,還真要有很良好技術
就樓主提供的圖片來看只要樓主咬定對方是入侵你的車道(逆向)我想根據警方的鑑定報告樓主應該有5%~10%的肇責...(甚至更低很瞎!沒錯!!原因是 未注意車前狀況(大多都會被寫這樣)= =自己就被寫過....要不就是像mahers大寫的 下坡車讓上坡車
mahers wrote:呵呵...下坡車需讓...(恕刪) 這個我真的沒唬爛...速度起碼有40..我是覺得有可能上坡怕沒力所以踩油門吧你說得也沒錯...不熟可以開這麼快... 還滿有疑點的由於車禍現場前的路比較寬,(寬大約半個汽車車身)也有可能是急切進來我也不曉得總之都遇到了,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只希望整件事情能夠快點結束兩斤憨吉 wrote:就樓主提供的圖片來看...(恕刪) 在知識+看到合歡山車禍的情形跟我差不多... 他是這麼說 ...1.法規所稱下坡車應禮讓上坡車先行,應該是雙方在坡路上會車時,由上坡車先行,本案發生在轉彎處,恐怕還來不及讓就撞上了,因此在此應不能主張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他是說下坡車裡讓上坡車先行是指有會車的情形但他又咬線(超過)又是轉彎處... 希望我的勝面會比較大
剛好我在3月初也發生車禍對方是開大貨車.突然倒車佔用兩車道我直行煞車不及撞上..還好貨車公司有團保.可以理賠給我修車損失保險公司也會現場拍照存證還要去警察局做筆錄! 切記車速不要說~!不過你也要等車禍30天後..再經過交通大隊做責任歸屬鑑定鑑定期間大約是兩週內..在之前保險公司會請您提供修車的估價單一般都會報高一些..最多只能理賠七成所以如果您修車要1萬元..保險公司可以賠到7千元以上是我在這陣子發生的事..流程都跑的差不多了~~
下坡車應禮讓上坡車先行,是雙方在坡路上會車時由上坡車先行,而且在於中間沒所謂的分隔線車禍地點屬於盲點,而路上也沒所謂的反光鏡板上其實勝算很大,不過也要附上一點責任先跟保險公司報價,修理費跟醫療費用(車子先不能修喔)誰的責任大,鑑定出來才知道(一次4000的樣子)先跟保險談,一步一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