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 wrote:那台車好像在我的...(恕刪) who care ?不過你是很倒楣沒錯 但事實就是你有撞了他你有理由那是你的問題我曾經開車在國道發生車禍 原因是前車突然緊急煞車致我車追撞 警察來了也是先開我發單再說
要看警察畫的事故標示圖 ,你最好自己也畫一張, 比對看看,所有因素都會拿來比較,安全距離, 當時速度, 剎車燈是否正常顯示, 紅燈綠燈的時間差, 地上的剎車痕長度,如果主要事故車有請律師或保險公司, 就很會推了,自己要多研究.以前的軍訓 請了一個交通事故專家,講了一個重點,發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時間, 要拿出身旁所有的工具採證,手機的照相功能, 原子筆跟紙, 粉筆或口紅 在地上畫出位置,你的第一手採證 有可能影響日後的事故判定,甚至有可能責任轉向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