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x wrote:sammy98 wrote:人家有本事先想出來,能夠先申請專利
想到這個讓我想起專利權這東西 根本是限制發展的爛東西
...........怒刪
...............怒刪
不
相關概念德國很早就研發出來了,並且商品化(探索頻道10年前就有介紹過)
如果著作者,以台灣的專利權去告這家公司,那將是個笑話
感覺就像我去申請IPXD外型的台灣專利並通過立案,然後去告apple的IPXD侵權
以後像Orz 101等這些去申請專利,那使用者要付費?
可以去查閱台灣專利,那輛2輪汽車專利部份
因為專利的部份不便多說
只想說,專利這東西很好玩,先搶先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