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意外事故…請各位大大幫幫我…我已經不知道怎處理了…對方不聞不問

我同意 過失傷害告他吧 你只要有驗傷單那怕只是一點點皮肉傷都能告 財損的部份就靠責任鑑定了 他們還會請保險公司 拖加唬爛你 你只要堅持要以體傷的部份提告就好 當然要理賠也要有個合理的範圍 不能獅子大開口的 畢竟這事雙方都一定有責任 不過不聞不問 逃避責任就太過份了
直接提告訴

接著叫他估價多少就賠多少

也不要拗他

紅豆真的不是泥 wrote:
我只想要修車費…其他我都不計較了……


跟你說個..這個禮拜我姐發生的事

她載小孩上學...在學校附近..有個學生開車門..她腳撞到..
車子也沒倒...想說就算了...
等騎了一段路..發現腳溼溼的.....都是血...
原來撞到的地方破了一個快10公分的傷口...已經見骨了...
敢快去醫院縫合...
醫生說...之後要注意...如果還是沒感覺要檢查是不是傷到神經....
這一搞..對方也找不到....附近是有監視器
不過沒拍到事故地點....
我姐夫是警察...車禍地點還是該派出所轄區.....
現在...我姐要請兩個禮拜的假....腳上的傷以後應該會凹一個洞...
有沒有後遺症還不知道......

我被我姐氣死..我不時叫人發生車禍要報警..
我姐車禍連褲管拉起來看一下都懶...
當下打電話叫我姐夫來..應該不用2分鐘....
距離那派出所差不多一公里.....

該算的算...該計較的計較
對方又不是可憐貧苦之人...
你當爛好人做啥?
今天不是你要凹別人
是你拿回你應得的....

我的疑問點是.....

說好的喇叭嘞???

如果發生前就給他催下去今天是不是就沒那個事了??
你先拔到獅子的鬃毛.......你的電腦就會比別人快.........
紅豆真的不是泥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1.有受傷,警察筆錄有註記,有醫生診斷書,那麼你就贏一半了。
2.等研判表出來,多半會是起步車未注意後方來車,未禮讓直行車,如果你(直行車)沒被說到肇責,你差不多就全贏了。
3.有時間就去整理一下所有的車損發票,然後去申請交警的現場圖、研判圖加上醫院的診斷書,申請調解。
4.調解不成,然後去該事發地警局,報過失傷害案並寫筆錄。
5.等檢察官偵訊,然後開簡易法庭判決,整個流程大約6~10個月。
6.你不用請律師,對方應該要請律師(律師費應該夠賠你的車損),看對方怎樣衡量囉。
台灣人都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說到警察和法院都是能免者免,怕麻煩也不想事鬥大。

就是這樣的心態才會被人家咬得死死的。

只要你提告,主導權就在你身上了。

到時是人家來求你,而不是現在被人吃得死死的。


既然對方有保險,你可能就得跟保險公司談

恩....別用官司來逼比較好,對方是絕對不介意打官司的
保險公司長年養著一批法務人員,打官司對他們來說是家常便飯
對你來說卻是要付出大量時間與精力的

還有更糟的,一般若是你真的有部分責任,比如未保持行車距離超速之類的
你也要負責部分對方汽車的維修費用
樓上的前輩们都講了.
不管你有多少肇責? 或對方有多少? 哪怕他只有0.1%.

我們一般有保全險的車主, 遇到事故, 都只會說一句話: 找我的保險公司!
只要你有受傷, 直接告他傷害.
這是刑事罪, 他會背一條前科!錢還是要賠!
這時沒有保險公司會理他的刑事官司的.

他絕對會主動到你家請安問好的.到時候價錢及精神損失及無法工作損失全都賠.
馬路上小碰小撞難免!
小弟就遇過兩次,給你一點小小的建議!


1.要報案,是否有拿到報案的三聯單,如果有,請保留好!
2.切記,不要私底下簽和解書,警察為了省事,都會叫你簽,但沒拿到理賠款之前,千萬別簽!
3.請警察直接幫你送當地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大概兩週後就會開調解會!
4.對方保險公司不出面,那就不用等他了,直接修了,但記得自己要再多拍幾張照片,尤其受損部位要特寫。(有種說法是要用傳統的膠卷拍,因為數位的,會容易被講成有偽造的嫌疑。)
5.再來就等調解委員會怎麼談了。
6.僑不攏,就上法院,公所會幫你送案。
7.送之前,要先前監理所,送「車禍肇事鑑定委員會」,會有個初步的判決書出來。(好像要等三個月,很久)。
8.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一點。調整心態,回復正常生活!遇到這種事,急的人就輸了。

一些小建議,請參考。

紅豆真的不是泥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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