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豆真的不是泥 wrote:
我只想要修車費…其他我都不計較了……
跟你說個..這個禮拜我姐發生的事
她載小孩上學...在學校附近..有個學生開車門..她腳撞到..
車子也沒倒...想說就算了...
等騎了一段路..發現腳溼溼的.....都是血...
原來撞到的地方破了一個快10公分的傷口...已經見骨了...
敢快去醫院縫合...
醫生說...之後要注意...如果還是沒感覺要檢查是不是傷到神經....
這一搞..對方也找不到....附近是有監視器
不過沒拍到事故地點....
我姐夫是警察...車禍地點還是該派出所轄區.....
現在...我姐要請兩個禮拜的假....腳上的傷以後應該會凹一個洞...
有沒有後遺症還不知道......
我被我姐氣死..我不時叫人發生車禍要報警..
我姐車禍連褲管拉起來看一下都懶...
當下打電話叫我姐夫來..應該不用2分鐘....
距離那派出所差不多一公里.....
該算的算...該計較的計較
對方又不是可憐貧苦之人...
你當爛好人做啥?
今天不是你要凹別人
是你拿回你應得的....
說要告對方過失傷害
到時後第一次開庭
再跟法官說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051207342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34.doc
小弟就遇過兩次,給你一點小小的建議!
1.要報案,是否有拿到報案的三聯單,如果有,請保留好!
2.切記,不要私底下簽和解書,警察為了省事,都會叫你簽,但沒拿到理賠款之前,千萬別簽!
3.請警察直接幫你送當地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大概兩週後就會開調解會!
4.對方保險公司不出面,那就不用等他了,直接修了,但記得自己要再多拍幾張照片,尤其受損部位要特寫。(有種說法是要用傳統的膠卷拍,因為數位的,會容易被講成有偽造的嫌疑。)
5.再來就等調解委員會怎麼談了。
6.僑不攏,就上法院,公所會幫你送案。
7.送之前,要先前監理所,送「車禍肇事鑑定委員會」,會有個初步的判決書出來。(好像要等三個月,很久)。
8.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一點。調整心態,回復正常生活!遇到這種事,急的人就輸了。
一些小建議,請參考。
紅豆真的不是泥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