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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heng cheng wrote:
今年過年前小弟開車時...(恕刪)

說那麼多 是驢是馬
影片po上來 讓鄉民看看 便知分曉

super01tw wrote:
說那麼多 是驢是馬影...(恕刪)


說實在的 , 就算鄉民給了意見 , 也無法當成真實世界的判案依據 .
報警 , 交由司法單位裁決吧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yu-sheng cheng wrote:
今年過年前小弟開車時...(恕刪)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這麼簡單的道理,
那台機車騎士看不懂嗎,
這就是我支持機車二段轉的原因,
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這種天兵衝出來自殺

機車未依二段式左轉=闖紅燈,闖紅燈撞到別人就是不對了
這無關車速快不快的問題吧~
不然法律規定二段式左轉是規定好看的喔~

再加上你有行車紀錄器,上頭應該有交通號誌的紀錄。和你所行進的車道位置、方向
再搭配對方的行進方向就可以知道對方是不是屬於違規在先了

如果警局剛好在旁邊,順便調看看是不是有監視器的紀錄佐證

Aession wrote:
有行車記錄器可以證明...(恕刪)


我的行車紀錄器有速度的功能...在右下角...

garmin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零二條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超速是行政責任及行政罰
不是肇事的主因


yu-sheng cheng wrote:
今年過年前小弟開車時...(恕刪)




交通事故鑑定書有申請嗎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不管你有沒有超速

交警都會說路口要減速這個大絕

因為我以前也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我騎四十沒超速

警察還是跟我說路口就是要減速這大絕

不過最後對方是乖乖賠錢就是了
yu-sheng cheng wrote:
今年過年前小弟開車時...(恕刪)
wieuskei wrote:
五.轉彎車跟直行車,這部分要看轉彎是否已經進行轉彎動作,如果已經進行轉彎動作,那是您要讓喔,並非是轉彎車要讓您,但相反的轉彎動作未進行,那是要讓您沒錯~。
還是把記錄器PO上來看看吧...(恕刪)

想請問大大的背景是???

沒看到行車記錄器前,實在無法單憑片面而判定對錯。

說個人例子給您參考~

十字路口無左轉燈號也未禁止左轉,我直行穿越路口,而對向剛好有車要左轉,因剎車不及我直接撞上對方右前舷。

當場通知交警處理,因為我車子保全險,故也同時通知了保險公司人員到 場處理。警方由現場剎車痕跡判定雙方皆未超速。

事後我拿到事故現場報告以及從保險公司人員得知,對方需負完全賠償責任。

所謂"頭過身就過"根本是錯誤觀念,事故責任判定一切以"路權"為判斷依據。
民國93年起
交通事故責任判定已改為採絕對路權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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